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30 发布机构: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促进新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意见》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见》(郑政文〔2022〕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意见》制定背景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特点是职业病危害企业多、职业病种类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职业病危害影响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压实防控责任,理清工作思路,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意见》制定的目的意义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实施、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职工群众自我保护、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推动新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压实部门监管职责。

3.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二)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

4.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5.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6.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7.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8.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

(四)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

9.加强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治。

10.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

(五)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11.提升防治技术支撑能力。12.加强信息化建设。1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宣教培训、督查考核等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压实,措施得力。

五、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 读 人:王海超

联系电话:0371-62681326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