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我市“四大班子”及机关大院内固定资产(含房地产)的管理、分配、基建及整修改造。
(二)负责我市“四大班子”及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我市“四大班子”及机关大院的水、电、暖正常供应及维护工作。
(四)负责机关大院的餐饮、会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全市县(处)级领导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机关大院的环境保洁、监督检查及绿化、美化、硬化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规划、规章制度以及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八)负责机关大院的其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四大班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