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77/2018-00011
  •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2018-06-30
  • 2018-06-30
和庄镇机构职能

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

和庄镇机关设置3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委办公室(挂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起草党委、政府文件、报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政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制、统战、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宣传、综合治理、信访、保密、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承担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司法、计划生育、社会福利、民族宗教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村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本区域经济发展规;负责宣传国家经济政策,引导农村经济有序发展;负责乡镇财政、农税、审计、物价、农经、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并监督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乡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事业机构

和庄镇综合设置5个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种子、电力的规划、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引进开发工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

3、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爱国卫生运动;负责道路道路管理、市政管理;负责土地的管理及使用。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口优生优育工作。

5、劳动保障所

主要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就业人员培训;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市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