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5-03872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督查,会风会纪,通报,安全生产
  • 2015-01-07
  • 2015-12-28
关于对违反会风会纪情况的通报

2015年1月6日下午3:00,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建武在联席会议室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要求48个市直单位、乡(镇)办、管委会的行政一把手参加。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但龙湖镇、郭店镇、和庄镇、新村镇存在替会现象。

为提升行政效能,严肃会风会纪,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决定对以上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违纪单位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希望全市各单位要以此为戒,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和会议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纪律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推动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请龙湖镇、郭店镇、和庄镇、新村镇于1月9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检查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303房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