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15]4号
新村镇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形象,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确保拜祖大典获得圆满成功,确保2015年新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验收。根据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美丽新郑、幸福新郑"的要求,对全镇环境卫生,尤其是107国道、郑新快速通道、中华北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高标准整治。深入开展镇容镇貌、占道经营、建筑工地、"五小"门店、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拜祖大典获得圆满成功,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1、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包括北入市口,镇区所在地,镇区范围内村庄、游园、集贸市场、安置区、小宾馆、小旅店、小饭店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综合整治。
2、城乡主要道路及两侧沿线村庄整治。主要包括107国道、郑新快速通道、新村大道、中华北路、万邓路及沿线村庄、门店的综合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主要围绕拜祖线路、过境道路沿线和镇区占道经营、交通秩序、道路设施、违法建设、建筑工地及运输车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环境卫生、建筑物立面、园林绿化、电线电缆、城市公共设施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复审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自查自纠,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问题台账,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迎接黄帝故里拜祖大典。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模拟检查,全面查漏补缺,完善问题台账,深化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健康素养和城市管理水平。
(四)评审迎检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1月)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民动员,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针对重复问题、薄弱环节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整治,完善机制,再掀整治高潮,以最佳的卫生面貌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的暗访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坚持督导检查,巩固创卫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
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事关全镇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周伟杰同志任组长的新村镇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各管区、各行政村、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政策,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保障《方案》全面落实。
(二)评优评差
党政办、长效办、环卫所组成督导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做到日巡查、周督查,每月评比一次,排出名次。
建立评优评差机制,通过评优评差,抓两头促中间,奖优罚劣。为确保工作的扎实推进,根据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督导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村给予重点表彰和奖励,每季度评出一等奖3个,奖励现金4000元;二等奖6个,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10个,奖励现金1500元。每季度评出工作行动较慢、效果较差的村三个,给予通报批评。
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村,第一次被通报或曝光,对该村罚款2000元,该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向党委、政府做深刻检讨;第二次被通报或曝光,对该村罚款4000元,对该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分包该村科级领导向党委、政府做深刻检讨。
附:新村镇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新村镇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
城市复审工作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迎亲线路及主要道路综合整治
(一)负责做好北入市口、郑新快速通道、新村大道、中兴路、裴李岗路等镇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保证镇容镇貌干净、整洁、靓丽。
责任领导:马慧萍、赵进锋
责任人:卢军建
责任单位:环卫所
(二)负责清理整顿郑新路、新村大道、107国道等道路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广告牌等不良现象,确保镇区内井然有序。
责任领导:马慧萍、赵进锋
责任人:陈长春、赵永峰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六中队 镇综合执法队
(三)负责郑新快速通道、107国道、中华北路、万邓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责任领导:马慧萍、肖睿敏、赵进锋、沿线涉及村的包村领导
责任人:王华民、卢军建、相关包村干部
责任单位:环卫所、公路所、沿线涉及的行政村
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开展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专项整治。加大对新村大道、郑新路、107国道等周边占道经营和突出店外经营的治理力度,取缔马路市场,清理违规商贩摊点。彻底清理建筑物、门店、供电箱、线杆、墙体、行道树等乱涂乱画、乱扯乱挂的现象,严禁违规悬挂广告条幅、灯箱牌匾等。
责任领导:肖睿敏、赵进锋
责任人:陈长春、赵永峰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六中队、综合执法队
(二)开展路容路貌专项整治。修补道路坑槽,整修路肩、边坡,确保全镇各条道路路面干净整洁,路边无杂草。
责任领导:肖睿敏
责任人:王华民
责任单位:公路所
(三)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职工食堂、宿舍卫生整洁,保洁设施完备,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厕所卫生达标,给排水设施运转正常。出入口道路硬化,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工地要高标准设置文明墙。严禁工程车辆及施工车辆遗撒遗漏污染路面。拆迁工地必须设置连续稳固美观的文明墙,拆迁施工要及时洒水降尘。
责任领导:敬青伟、肖睿敏
责任人:柴学新、苗晖
责任单位:新城办、土地所
(四)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镇区范围内各条道路、菜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要做到常态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做到垃圾池、垃圾箱周边干净卫生,无积存、无外溢。清除镇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菜市场等区域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责任领导:马慧萍、赵进锋
责任人:卢军建
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开展村庄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房前屋后杂物,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村庄周边、沟边、渠边、道路两侧的积存垃圾、杂物,做到排水沟渠畅通。
责任领导:包村领导
责任人: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开展"五小"门店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查"五小"门店单位数量,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彻底解决"五小"门店无证照经营问题,实现"五小"门店持证率100%,重点清查小餐馆、理发店、小吃店、小旅馆、网吧等。加强"五小"门店餐(饮)具及公共用具消毒管理工作,餐(饮)具及公共用具合格率100%,消毒设施不合格和不具备消毒条件的门店必须使用集中消毒餐具。加强原料采购监管,确保餐饮及食品销售单位100%建立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卫生知识知晓率、禁忌症调离率100%。
责任领导:李贵民、张申锋
责任人:郭邓超、刘继伟、王炎峰、翟合成
责任单位:派出所、食安办、卫生院、工商所
(七)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各行政村要积极开展卫生村创建及复审工作,已命名的卫生村要认真做好复审工作,未创建的行政村要做好郑州市卫生先进村创建工作。另外,各行政村要认真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省级达标村和省级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各行政村要参照卫生村、达标村、示范村的标准,查找不足,认真改进,力争创建成功。镇直各单位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郑州市无烟单位,力争全镇所有单位、学校、企业均创建成郑州市无烟单位。
责任领导:赵进锋
责任人:各行政村包村干部、镇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张建华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区相关单位、中心学校
(八)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今年四月是第27个爱国卫生月,各单位、各行政村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标语、条幅等进行宣传,营造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大宣传、大动员、大创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创建,支持复审、支持拜祖大典的热情。
责任领导:赵进锋
责任人: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辖区内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辖区内各相关单位
(九)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础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镇区内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长廊、健康教育专栏等,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黑板报每月更新一次,固定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公共场所要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示。
责任领导:张申锋、赵进锋
责任人:卢军建、王炎峰、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辖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环卫所、卫生院、各行政村、辖区内相关单位
(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各行政村、各单位要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开展越冬蚊蝇消杀、春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冬季灭鼠等活动,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责任领导:赵进锋
责任人:卢军建、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辖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环卫所、各行政村、辖区内相关单位
(十一)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治理过境车辆超载、超高、超重,严格取缔非法营运机动车、三轮车。集中治理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随意停车、违规载客等行为。严禁机动车在主次干道、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乱停乱靠。
责任领导:李贵民、肖睿敏、赵进锋
责任人:郭邓超、陈长春、赵永峰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行政执法六中队、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