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镇今夏禁烧工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确保我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根据新郑市有关禁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新郑”为总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农业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确保不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包括根茬)和树叶、杂草、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及恶臭气体的物质,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科学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领导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新村镇禁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周伟杰
常务副组长:马慧萍 任国建 毛新奇 李贵民
副 组 长:白宏新 肖睿敏 赵 豪 左振宇
陈军峰 刘向民 赵文甫 毛丽芳
郭登超
成 员:赵晓亮 张青峰 李彦彬 张天增
乔立军 彭 博 卢军建 周玉山
林宪智 张建华及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赵豪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晓亮、张青峰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新村镇2016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督查情况,编发督查简报;协助宣传执法督查组做好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对各行政村禁烧措施落实情况、群众知晓率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的焚烧现象进行查处和现场应急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全镇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工作;二是镇政府以管区为单位租用禁烧宣传车辆,广泛深入各村组开展禁烧宣传和督导;三是全镇各村在明显处张贴《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等物质的通告》,并利用广播、板报、标语、会议等形式,认真传达镇政府禁烧会议精神,每个自然村书写、张贴标语不少于50条,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1条;四是每个村设立一名禁烧督查员,负责对本村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和上报。总之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把我镇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焚烧的危害性、焚烧应承担的责任宣传给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建立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网格,建立联动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各管区和各行政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镇政府设立禁烧举报电话:62620001、62620008。
禁烧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凡在辖区内发现一起焚烧秸秆杂草及其它物质现象,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镇督查组发现一起,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各罚款100元,管区罚款5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款200元;新郑市督查组发现一起,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各罚款200元,管区罚款1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款500元;郑州市督查组发现一起,取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村的评先资格,并扣发村级转移支付资金3000元。企业发生焚烧现象,分包领导负领导责任,确保企业罚款落实;镇督查组发现一起,对责任企业罚款3000元;新郑市及以上督查组发现,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对责任企业给予罚款。
为落实禁烧宣传巡查督导措施,“三夏”禁烧期间,每个管区给予15000元,用于租用宣传巡逻车等费用;对未发生禁烧现象的村,给予4000元奖补资金。
(三)预防为主,控制源头
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公路(国道、省道、乡间道路)两侧和坟地周围5米内的麦茬全部清除,对与外县(市)、外乡(镇)之间麦地交界处10米范围内的麦茬全部清除;各村设置禁火区,禁火区设置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每村设立禁烧监督岗,全天值班,监督检查人员配戴明显标志;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和堆放麦秸;严禁在麦田带火、吸烟;打麦机械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并安装灭火罩;鼓励和引导群众文明祭奠,禁止烧纸和燃放鞭炮。各村组要在制高点设置瞭望哨,发现火情及时制止。
(四)加强督查,严格执法
1.成立镇禁烧执法督查组。
组 长:赵豪
成 员:左黎明 张青峰 赵晓亮 卢军建
吴嫣然 张长江 沈彦德 靳建成
镇督查组每天不定时督查,督查干部值班情况、检查了解各管区禁烧宣传等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群众知晓率如何、是否有焚烧现象;对督查情况每天出一期简报,对宣传不力、行动迟缓的村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镇禁烧办要在每天下午16∶00时前将当天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查处情况上报市禁烧办。
2.成立应急分队
队长:左振宇
成员:安全办4人、环卫所5人、巡防队10人,共20人,配备铁锨、扫帚等备用工具;消防车辆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出发。每个行政村要安排应急车辆(铲车或旋耕机)1台以上,并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随时出发。
(六)健全机制,严格考评
此项工作作为全年一项中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对出现焚烧现象的村,要在年终目标考评中适当扣分。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因焚烧造成严重后果或同一区域出现2次以上因焚烧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村及其相关负责人,由镇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镇村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三夏”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附:
1.新村镇2016年三夏禁烧工作责任分包情况表
2.禁烧宣传标语
新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禁烧宣传标语
1、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2、搞好秸秆禁烧 建设生态新郑
3、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4、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5、禁止秸秆焚烧 加强综合利用
6、禁止秸秆焚烧 发展生态农业
7、焚烧秸秆危害大 综合利用人人夸
8、秸秆还了田 土地能增产
9、秸秆是个宝 焚烧可惜了
10、秸秆生产食用菌 发家致富真开心
11、秸秆利用能挣钱 秸秆焚烧要罚钱
12、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3、致富千日功 火烧当日穷
14、秸秆禁烧 人人有责
15、焚烧秸秆垃圾 有害身心健康
16、严禁焚烧秸秆 确保空气质量
17、露天焚烧秸秆违法 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18、严禁焚烧秸秆 保护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