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
请 示
新郑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政[2013]27号)和《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豫财农政[2016]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申报新村镇吴庄村为2017年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