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49/2015-00026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 工作
  • 2015-12-28
  • 2015-12-28
薛店镇2015年夏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镇三夏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秸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局)《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秸秆,以用促禁,不断提高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得到利用、污染得到控制、环境得到保护”的目的,彻底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包括农作物秸杆、树叶、杂草、塑料、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全面禁止焚烧,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毁一棵树。重点是沿京珠高速两侧5公里、省道两侧各2公里以内、薛店机场半径15公里以内农作物秸杆全部实现科学利用,综合利用率达100%以上。省道、市道、镇主要道路、村道严禁出现晒粮、堆积秸秆、杂物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薛店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安广涛 

    副组长:孙现峰  王志超   肖仁义  苏晓东 

            冯彦兴  王跃甫   马  奎  王建平

    成  员:各社区总支书记、社区领导,以及各行政村第一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村主任、网格长

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禁烧督导组

组  长:冯彦兴 

副组长:王建平

成  员:张  鹏  李忠祥  马子芳   岳晓玉   敬宏杰

马志轩  常旭辉  李石磊   薛永强   王 创     

            各行政村网格长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马  奎

成 员:牛光辉  李  阳  岳明梅

3、巡查处置组

 组长:郭松涛

 副组长:安双楼

 成员:敬宏杰及全体巡防队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三夏生产期间,各社区、各村要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禁烧工作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社区一辆禁烧宣传车,每个行政村都要有禁烧标语和条幅,1000口人以下的村至少30条标语,悬挂2条横幅;1000口人以上的村至少50条标语,悬挂3条横幅。

    (三)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各行政村要按照镇政府《禁烧责任目标保证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5级联动责任制,把责任逐级落实到社区、村、组、联户代表、农户。

    (1)各社区第一书记、总支书记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网格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镇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网格、村与农户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农户门口要张贴《禁烧工作保证书》。

(2)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1000口人以下的村20人,1000口人以上的村30人,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任副队长,其他村两委干部、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为成员,在制高点设置嘹望哨,巡查队伍要戴红袖箍,随身携带灭火工具(主要是铁锹),全天分组分片不间断巡查,并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工作应急处理。

    (3)各行政村村民组长为本组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组禁烧工作,组长要向村禁烧领导小组写出保证书,农户要与镇政府签订保证书,切实做到“三夏”生产安全。

    (4)实行路长、场长、块长、片长“四长”责任制,各村要制作固定的牌子和设置醒目的标志,按职责范围把“四长”名单写在牌子上,插标定界,“四长”要向村禁烧领导小组作出保证,强化责任。

    (5)实施三个隔离,与新村、郭店、孟庄、龙王、和庄交界的村要留出15米宽的隔离带,薛店镇各行政村、各村民组相连接的地块也要留出15米宽的隔离带,所有道路两侧也必须留出5米宽的隔离带,坟地5米范围内秸秆全部清除。

    (6)各村村头要设防火线,各农户大门以外禁止吸烟带火。在麦田、麦场周围设置禁火区,摆放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并设置检查岗,相关检查人员要佩戴禁烧督察红色袖标,进入禁火区严禁携带打火机、香烟等火源。禁火期间,各村要实行上坟烧纸申报备案制度,对禁烧期间上坟烧纸户进行详细登记,严禁烧纸和燃放爆竹,鼓励和引导群众文明祭奠。

    (7)镇公路所、环卫所、各行政村环卫保洁员要高度负责,加强巡回检查,环卫所保证镇区路面干净整洁,公路所切实保证不在公路上晒粮、堆积秸杆;每个社区安排一支巡防中队,加强巡逻督导,分区域无缝隙巡查,加大禁烧问题执罚力度、纠查违反禁烧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确保特殊情况下消防车及时到场;电管所要做好线路检修工作,保证电力安全和电力正常供应。

    (8)为了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让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社区各行政村要严格要求,确保秸秆及时还田,禁止秸秆进村。

    (四)加强培训,科学引导

    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进一步加大秸杆综合利用力度,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快速腐熟、食用菌开发、过腹还田、秸秆气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组织推广新型收割机机械进行工作,降低麦茬高度,以此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五)严格督查,周密监控

    镇禁烧工作领导组成立综合督察组和现场督查组,抽调专门力量,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督查。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62588003,在各村主要道路上设立安全监察员和监督员,佩戴禁烧袖章,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

    1、综合督察组

组  长:王志超

副组长:马  奎  郭松涛  王国茂 

成  员:薛永强  敬红杰  马志轩  高云鹏  张宏彬

职  责:(1)对各社区、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察;

            (2)对各个督察组进行督察;

            (3)每天汇总督察情况,编发《督察工作简报》;

            (4)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现场督察组

    第一督查组:组长孙现峰,副组长郭松涛,负责对第一社区南组团进行督察。

第二督查组:组长肖仁义,副组长朱河山,负责对第一社区北组团进行督察。

第三督查组:组长王跃甫,副组长王建平,负责对第二社区进行督察。

第四督查组:组长苏晓东,副组长周维红,负责对第三社区进行督察。

第五督查组:组长冯彦兴,副组长朱光远,负责对第四社区进行督察。

    职责:(1)负责对各村组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预案、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负责对宣传发动是否广泛深入、通告是否发放张贴到位、横幅标语是否悬挂张贴到位、群众的知晓率如何进行督察。

    (3)负责对各村组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进行督察。

    (4)负责对各村组是否设有安全检查员或监督员,是否佩戴有明显标志及工作到岗情况进行督察。

(5)负责协调处理督察范围内出现的相关问题,如被上级部门发现焚烧现场或焚烧痕迹,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往发现现场,并组织人员进行灭会和掩埋工作。

3、巡防执法组

组  长:郭松涛

副组长:安双楼

成  员:敬红杰  薛永强  巡防队全体队员 各村环卫保洁员

职  责:(1)巡防队“三夏”期间,各社区统筹安排对各社区、各行政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断档、漏区域;

    (2)对巡逻中发现焚烧情况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3)对巡逻中发现焚烧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做相应处罚;

    (4)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强化管理,奖惩兑现

(一)奖励办法:将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行政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凡是在工作中措施得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辖区内未着一把火,未冒一股烟,未烧一棵树的,奖励该行政村1000元,社区2000元。

(二)处罚办法: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即发现第一焚烧点时对所在行政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处罚1000元,并对社区、网格长通报批评;发现第二焚烧点时对所在行政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处罚3000元,处罚社区2000元,网格长500元;发现第三焚烧点时,处罚资金翻倍,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是被新郑市级以上督导组发现确认为焚烧点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薛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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