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政〔2015〕37号
办理结果:AB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
答复的函
郭文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干部的管理和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部分农村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丧失党性原则,导致贪污腐败、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案件时有发生。为避免这种现象的蔓延,我镇在加强农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也出台了一些农村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1、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定期对农村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使农村党员干部能够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官。其次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干部村务管理、财务管理、依法管理财务的能力和水平。2、加强农村干部管理,建立了农村干部管理档案,制定了农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考核办法,用制度管理干部,规范干部行为。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农村财经管理规定,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严格收支报账程序,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4、加大查处力度。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投必立、立案必查、查而必究、违法严惩。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郭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毛伟杰 电话:0371—62513366)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