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5-00048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大气,污染,防治
  • 2015-07-27
  • 2015-07-27
  • 通知
  • 新城管〔2015〕18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城管〔2015〕18号

 

各科、室、队、处、分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7月27日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灰霾天气,加快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2018年)的通知》、《新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新郑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新郑市环境卫生扬尘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新郑市露天烧烤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新郑市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含渣土,下同)、环境卫生扬尘治理、露天烧烤治理和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建设美丽新郑。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陶永伟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田平安任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张凌云和工会主席常中鑫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代启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1.督导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建设与使用,对城区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进行统一审批、核准、监管。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 任 人:耿海峰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实现公司化运作,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五统一”(统一顶灯、统一标识、统一北斗定位、统一行车记录仪、统一安装软质后拉式全密闭机械装置)标准,严格查处未经许可运输、未密闭运输、遗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

责 任 人:耿海峰、卢凤林、刘云涛

3.以市城考办名义督促市住建局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于7月底前完成市内建筑垃圾清运任务。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耿海峰、高丽冰

(二)加强环境卫生扬尘治理

1.合理摆布机扫设备和人员,以主次干道和拆迁、施工工地等周边污染比较严重的道路为重点,加大机械化清扫、人工保洁、洒水降尘力度,确保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 任 人:樊晓沛

2.加大环卫设备购置、人员配备、作业经费投入。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 任 人:代  启、樊晓沛

3.以市城考办名义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各自辖区内的道路清扫保洁、达到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吸尘、清扫、冲洗和洒水降尘作业力度。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丽冰

(三)加强露天烧烤治理

1.严格查处露天烧烤行为,将城区内露天烧烤摊点全部规范引导进店经营或进龙王庙坡夜市摊群内经营,坚决取缔占道露天烧烤摊点,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卢凤林

2.督促龙王庙坡夜市摊群内露天烧烤摊点于7月底前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依规吊销其经营资格。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 任 人:耿海峰

(四)加强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以市查违办名义通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严格按照《新郑市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工作标准进行违法建设拆除,着力控制现场扬尘,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丽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保障民生、优先经济发展环境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讲究方法,责任到人,做到思想、行动、责任、效果四到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三)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公正执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执法方式方法,避免因语言态度粗暴生硬、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等引发群众矛盾。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责任单位需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建立计划台账,倒排工期,狠抓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每天工作开展情况要于当天下午17时前以纸质(须经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zzfj001@163.com,联系电话:69950026)。同时,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办公室、纪委、督查科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大督查力度,每天通报工作进度并对各相关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强化奖惩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印发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