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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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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5
  • 2016-04-05
  • 通知
  • 新城管〔2016〕5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队、处:

现将《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4月5日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全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实现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陶永伟  局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田平安  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张凌云  副局长、党委委员

      常中鑫  工会主席

成      员:代  启 马慧敏 张伟建 耿海峰 李晓华 张建伟 侯新坡 史春霞 芦  蒙 高丽冰 卢凤林 樊晓沛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3.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4.扎实开展工作,做好迎接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晓华

副主任:李  培 芦  蒙 丁学艺

成  员:王亚东 王慧军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活动方案、总结报告等;

2.负责督促、指导各科、室、队、处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协调、联系工作;

3.编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4.负责收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