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6-00031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综合,政务,其他
  • 2016-04-21
  • 2016-04-21
  • 通告
  • 新城管〔2016〕8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处:

现将《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1日

 

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新郑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文明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和坚实有力的道德支撑,根据《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新郑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新办〔2016〕9号)要求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河南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为龙头,坚持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度;坚持自我教育,提高融入度;坚持规范教育,提高共享度,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市民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公共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研究制定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公共文明素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所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干部职工和市民公共文明素养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干部职工和全体市民公共文明素养大提升目标。

三、责任分工

(一)突出对商业集中区、餐饮集中区、学校、医院周边、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卢凤林

(二)加强车站、公园广场、医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环卫处

责 任 人:樊晓沛

(三)疏管结合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标牌、乱拉电缆线、散发小广告治管力度,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乱扯乱挂,整治“牛皮藓”,消除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

责 任 人: 耿海峰、卢凤林

(四)对建筑材料严格规范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卢凤林

(五)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交通人”、身边好人、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各种先进模范以及文明家庭的倡树、学习、宣传活动。打造“新郑好人”品牌,抓好典型的示范效应,做到以点带面,积极营造好人效应。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丽冰

(六)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等主题,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站、公共场所、等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刊载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高丽冰

(七)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疗卫生、优生优育、科学健身、安全生产生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灾害知识,强化干部职工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工作、休闲方式。

责任单位:网络信息科

责 任 人:李晓华

(八)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继续组织法制宣传进机关活动,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常识,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责 任 人:张伟建

(九)在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行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 任 人:耿海峰

(十)广泛开展以“文明执法”主题的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责 任 人:张伟建

(十一)在全局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餐饮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让“不剩饭、不剩菜”成为一种时尚。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 任 人:代  启

(十二)在全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服务、“文明驾驶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创评活动。

责任单位:环卫处

责 任 人:樊晓沛

(十三)主要围绕“停车越线、违法停车、机动三轮车违规”等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突出问题的严格治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违规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卢凤林

(十四)严格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户外广告发放新郑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加大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力度,对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

责 任 人:耿海峰、卢凤林

(十五)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做到重点区域全天候保洁,坚持施工单位降噪防尘,空气质量不断优化,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

责 任 人:卢凤林、樊晓沛

(十六)加强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整治的制度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责 任 人:张伟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的全过程,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媒体,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支持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

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三上午11时前报送周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存在问题、下步打算);每月报送工作简报一篇(典型经验、好人好事或亮点工作)报至局网络信息科(电子邮箱:xjk62699151@163.com)。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