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6-00046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管理制度
  • 2016-05-23
  • 2016-05-24
  • 通知
  • 新城管〔2016〕12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五单一网”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队、处:

现将《“五单一网”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3日

 

“五单一网”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五单一网”工作,按照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五单一网”运行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等“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的通知》(新政〔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制信访科负责我局“五单一网”行政权责清单的入网运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动态调整。对我局“五单一网”行政权责清单入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对“五单一网”权责清单的内容进行监管,出现错误及时更正,对“五单一网”权责清单中录入郑州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机构改革文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我局“五单一网”工作分析研判。按照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要求,对我局“五单一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订预案,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局纪委负责我局“五单一网”工作投诉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群众投诉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要财物、公报私仇、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现象,局纪委要及时受理,进行调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件查清楚后上报局党委研究决定处理意见,意见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四、督查科负责我局“五单一网”工作责任追究。督查科对“五单一网”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审批窗口审批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安排的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报请局党委进行责任追究。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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