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处:
现将《“五单一网”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3日
“五单一网”考核评价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五单一网”工作,按照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五单一网”运行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等“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的通知》(新政〔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制信访科负责我局“五单一网”行政权责清单运行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范围
对我局“五单一网”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三、考核评价方式
采用查阅“五单一网”行政权责清单运行中办结事项相关材料、暗访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是否规范、开展调查问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评价时间
每月25日前进行一次,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评价结果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五、考核评价内容
1.行政审批科审批事项;
2.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
3.与我局“五单一网”权责清单运行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
六、奖惩措施
将我局“五单一网”权责清单运行日常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年终评先评优。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