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工作不断进步,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创建意识及创建积极性,确保2015年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共建省级文明单位,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军奇
成 员:郑建和、孙天峰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规划中心精神文明单位争创工作;
2、实施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
3、负责各项创建活动的检查、考评、奖惩工作;
4、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5、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6、做好迎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郑建和
成 员:高峰、孙艳军、孙慧建、曹静、左鹏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负责创建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3、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4、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5、负责各项创建活动检查、考评、奖惩的具体实施;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
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工作岗位的,应及时给予调整。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