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新郑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委〔2016〕1号)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4月2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河南省、郑州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镇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成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电力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攻坚。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非法生产经营“土小企业”专项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投入经费情况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监管制度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四、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由交警二中队、交警三中队、派出所负责)
(二)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由镇执法队、土地所、新城办负责)
(三)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由相关村组、镇安全办负责)
(四)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镇村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接合部、临时安置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由镇安全办、派出所、民政所、中心校、巡防队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由镇安全办负责)
(六)烟花爆竹: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个严禁”;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关,督促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由镇安全办、派出所负责)
(七)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由镇安全办协调市特检科负责)
(八)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镇中心校负责)
(九)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镇供电所负责)
(十)大气污染:重点是做好区域内的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废水、粉尘等排放超标,全面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清理整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源。(由镇新城办负责)
另外,各村、工商、卫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各村及各负责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23日至2月23日)。各村及各负责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村及各负责部门每周四向镇安全办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1月29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2月24日至4月10日)。各村及各负责部门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村及各负责部门每周四上午11点前向镇安全办报送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治整改情况,4月11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4月11日至4月21日)。各村及各负责部门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4月22日前,各村及各负责部门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各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村、各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各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及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排查、严厉整治。凡涉及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该通报就通报到位,该处罚的就处罚到位,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绝不姑息。尤其要彻查事故背后的原因,重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遏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伟杰
常务副组长:马慧萍 肖仁义 李贵民 李俊峰
副 组 长:张申峰 肖睿敏 陈军峰 左晓霞 司天明
赵 豪 左振宇 赵进峰 赵文甫 毛丽芳
马伟杰
成 员:郭登超 刘亚龙 李红建 翟合成 林宪智
周玉山 苗 辉 樊松慧 张建华 李宏伟
柴学新 张天增 彭 博 李彦斌 乔立军
及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司天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郭登超、周玉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