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423/2016-00008
  • 新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工作,作风建设
  • 2016-08-12
  • 2016-08-15
  • 通知
  • 新农科〔2016〕3号
新郑市农科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现作如下规定:

  (一)严明工作纪律

  全体干部职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一条规定和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工作日午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与饮酒、打牌、打麻将等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工作时间在饭店、茶楼、KTV等休闲娱乐;严禁公车私用等。  

  (二)严格考勤值班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以领导批准假条为准,无故不上班或上班时间检查不在岗而未请假的,按缺勤处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自觉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等有关事务,遇到紧急情况和重要事宜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因值班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的,由值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执行纪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列入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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