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42/2015-00016
  •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5-05-28
  • 2015-05-28
  • 通知
  • 新城政字〔2015〕18号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紧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对鲁山5.25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5.25鲁山县老年康复中心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结合城关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紧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5.25鲁山县老年康复中心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动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马东亮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办,李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8日,历时一个月。各检查组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四、检查安排
  (一)检查内容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消防器材配备的数量、质量和维护保养情况;
  4、电源、电线配置及维修情况;
  5、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运行情况;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落实情况;
  8、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0、社会工伤保险购买情况;
  11、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情况。
  (二)责任分工
  1、14个行政村以包村领导为组长成立14个安全生产检查组,负责检查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家庭作坊)。
  2、以工业办为主成立镇区安全生产检查组,负责检查镇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3、以安监办为主成立安全生产专业检查组,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
  4、以派出所为主成立消防安全检查组,负责检查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5、以工商所为主成立打非治违检查组,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单位。
  6、以教办为主成立校园检查组,负责检查本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
  7、以民政所为主成立养老院检查组,负责检查本区域内敬老院、托老院等养老单位。
  8、以党政办为主成立督查组,负责督查人员到岗、履行职责、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安全生产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单位、各行政村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检查。各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参与检查,做到严而再严,细之再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力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深、抓到位,确保全乡生产安全。
  (二)对照标准,认真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全面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纵到底、横到边,全面查、反复查、查反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组织人员迅速整改。
  (三)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坚决关闭。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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