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42/2016-00003
  •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5-05-28
  • 2015-05-28
  • 通知
  • 新城政字〔2015〕15号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三夏”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局)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新郑市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城关”为总揽,以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为重点,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督查,落实奖惩,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维护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
    二、目标任务
    在夏收期间,严禁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及其它一切易燃品;严防人、机、火毁坏主次干道、乡间公路、田间生产路两侧树木,切实保护好每一棵树、每一片林,巩固来之不易的造林成果。通过全面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群众禁烧意识显著提高,卫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利用农作物秸秆,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毁一棵树。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关乡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马东亮
    副指挥长:左莉敏  张新建  李晓东  张发展 
    成    员:马聪敏  代书勋  杨永超  王建保  李晓峰  赵同文  孙子美  卢彦峰  赵振超  高书灿  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张发展兼任办公室主任,马聪敏任办公室副主任,左莉敏任督查组组长,张发展任督查组副组长,办公室和督查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和环卫所工作人员组成。落实管区责任制,包村领导、支部书记负总责,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负直接责任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具体安排部署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乡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要印发通告,并组织宣传车到各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并把下发的通告张贴在村庄内显眼位置,张贴标语不少于100条,悬挂横幅不少于5条,村广播喇叭每天早、中、晚播放禁烧通告不少于6遍,逐户签订《禁烧工作责任书》,并张贴在农户家庭显眼位置。
    (二)明确责任,量化任务
    1、各行政村主要职责:
    ①搞好宣传。按要求张贴通告、书写标语、悬挂横幅,逐户签订《禁烧工作责任书》。
    ②加强巡逻。村组干部要划分责任区,分包路段、分包地块,分片包干,实行昼夜24小时巡逻。
    ③组织10—15人的党员干部、“六护员”成立防火巡逻队伍,佩戴红袖标进行往复巡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④监督农户不得在道路两侧五米内堆积农作物秸秆和杂草,不得在村庄内堆积农作物秸秆,禁止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同时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⑤及时处理焚烧痕迹。如发现有焚烧现象的,要快速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处理焚烧痕迹。
    ⑥加强树木管护工作。建立树木管护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树木管护措施,严禁毁坏主次干道、乡间公路、田间生产路两侧的树木。环城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所涉及的相关行政村林带内种植的小麦要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进行收割,严防发生毁林事件。
    ⑦积极倡导群众文明祭奠,加大对上坟烧纸的监管力度。各行政村要对6月1日——7月15日期间上坟烧纸的农户进行详细摸底排查,登记造册,要求其清除坟地周围五米内的秸秆,上坟时携带必备的灭火工具,并由村组干部负责现场监督。
    ⑧加大对农机的监管力度。各行政村务必要建立对“三夏”农用机械的监督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农机纠纷事件。
    2、督查组主要职责:
    ①严格督查各村禁烧工作责任制、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村组干部分包地块情况及值班巡逻情况。
    ②严格督查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机关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及工作状态。
    ③严格督查各村建立树木管护工作责任制及落实管护措施情况。
    ④汇总上报全乡“三夏”生产和禁烧工作动态情况,并及时编发“三夏”禁烧工作简报。
    3、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派出所:成立应急队伍,随时处理突发事件,配合搞好“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扰乱“三夏”生产、违犯禁烧规定和毁坏树木的肇事人。
    电管所:①麦收前召开一次电管所干部职工和各行政村电工等相关人员会议,安排“三夏”期间的安全用电工作。以会代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剖析近几年因电路问题造成火灾的根本原因,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②动员电管所全体人员及全乡所有电工对辖区电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三夏”期间线路完好,供电正常。在“三夏”期间派出人员对各村电路及用电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裸露线路及不必要的低压线路坚决断电。③对因电路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着火事件负主要责任。
    中心校:要在夏收前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防火知识、树木管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在校学生督促其家长严格落实“三夏”防火措施,签订农户禁烧工作责任书。
    社会事务办公室:认真排查“三夏”期间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时处理“三夏”生产中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加强社会治安巡逻,确保“三夏”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安监办:负责“三夏”期间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事件和火灾事故。
    (三)加强巡逻,周密监控
    乡禁烧工作人员、各村“两委”干部要佩戴红袖标,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进行昼夜24小时巡逻,一旦发现焚烧事件立即上报乡禁烧工作指挥部,并迅速进行处置。乡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专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协调处理。举报电话:62660001。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
    乡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各村宣传工作是否到位,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建立防火巡逻队伍,公路两侧及村庄内是否堆积农作物秸秆,是否有焚烧痕迹或着火事件。督查乡禁烧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及工作状态。
    (五)严格奖惩,责任追究
    乡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将严格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对工作措施得力,全面完成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辖区内未着一把火,未冒一股烟,未毁一棵树的行政村,除将包村领导(1000元)、支部书记(1000元)、包村干部(500元)禁烧保证金全额退还之外,另按相等金额进行奖励,并做为年终考评时单位奖分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秸秆禁烧工作规定,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的行政村,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处罚该村包村领导1000元、支部书记1000元、包村干部500元,罚款直接将禁烧保证金扣除。2、处罚乡、村分包地块责任人200元。3、处罚焚烧事件当事人10000元。4、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给予党政纪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三夏”期间,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抽调人员一律吃住在村,电话24小时畅通,不能私自外出,确有事情必须向乡党政一把手请假。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两委”班子成员全力以赴,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积极参与“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按照乡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树木管护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全面督促检查,确保不发生一起秸秆焚烧和毁树事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包村领导、支部书记对本村禁烧工作负总责,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抽调人员负直接责任。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做到乡干部盯到村,村组干部盯地块,严防死守,形成乡、村、组、农户四级防范网络。
    (三)狠抓工作落实。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日汇报制度,各行政村要将每天“三夏”生产情况报乡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做好汇总上报。各行政村务必于5月31日下午5:00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名单、“三夏”值班巡逻人员名单及村组干部分包地块、分包路段名单上报乡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附一:城关乡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及车辆分配表
    附二:“三夏”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口号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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