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0221/2017-00001
  • 新郑市地方税务局
  • 建议
  • 2017-06-19
  • 2017-06-19
关于成立100人的协护税队伍,并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等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以确保该项工作长效运行的建议答复(编号:A(2017)098号)

胡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100人的协护税队伍,并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等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以确保该项工作长效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湖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前沿镇,近年来随着华南城、华商汇相继落地,一大批企业和商户入驻,给我市带来税源的同时,也对现有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我局龙湖地税所仅有税务干部4人,每遇促收关键节点就会出现加班加点仍应接不暇的情况,因此强化协护税工作十分必要。但是,地税局作为单一职能部门,无权成立相应机构。根据《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郑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龙湖镇实际情况,建议转交龙湖镇政府筹划安排。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管领导:史俊梅

联系人:沈菲菲       联系电话:56921564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