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村民委员会:
你村委会关于启动一二三组北区安置房项目实施方案己收悉。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认为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并经村民大会通过,同意实施。望你村委会接到批复后,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合村并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农办〔2011〕5号)的通知要求,整理完善上报相关资料,依法依规进行实施,并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为改善村民生活居住环境和加快城镇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龙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