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5-00054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5-08-20
  • 2015-08-20
  • 通知
  • 龙政〔2015〕47号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54号)、(郑政办〔2015〕39)号及(新政办〔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全面做好2015年我镇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准确反映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人口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人口城镇化统计数据库及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能够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范围为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和我省3%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抽样调查顺利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2015年龙湖镇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绍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学良  党委副书记

            马举增  人大主席

            赵志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毛新奇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勇刚  科教园区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闫  涛  副镇长

            张怀营  科教园区副主任

            吕旭卿  副镇长

            沈振东  科教园区副主任

            危红亮  党委委员

            樊永贵  工会主席

            赵振华  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各包村干部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所,沈振东任办公室主任,包建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以及干扰、干预人口调查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全面建立调查小区电子地图和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使用手持电子数据终端进行数据采集的有关工作,切实提高调查工作水平。

(三)落实调查经费。根据豫政办〔2014〕154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要将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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