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5-00066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5-10-08
  • 2015-10-08
  • 通知
  • 龙政〔2015〕57号
龙湖镇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包责任的通知
龙湖镇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包责任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依据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现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分包情况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一)郑州正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樊永贵

责 任 人:邱凯军、夏海栓、司国亮

(二)河南大河油漆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吕旭卿

责 任 人:朱东昌、胡志伟、荆刘峰

(三)郑州捷士化工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樊永贵

责 任 人:邱凯军、夏海栓、司国亮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四)新郑市龙湖加油站

责任领导:樊永贵

责 任 人:翟海莹、赵留喜、赵关峰

(五)郑州融华石油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吕旭卿

责 任 人:朱东昌、胡志伟、荆刘峰

(六)新郑昌盛石油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樊永贵

责 任 人:翟海莹、赵留喜、赵关峰

(七)中石油新郑市第四加油站

责任领导:王聪慧

责 任 人:马培程、郑建民、郑可

(八)中石化新郑分公司袁堡加油站

责任领导:闫  涛

责 任 人:赵松杰、魏全虎、李五头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