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政(2015)49号
关于郑州市华南乾龙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的请示
新郑市人民政府:
根据郑州市华南乾龙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需求,拟临时占用郭店镇常家庄村三组一般耕地6666.66平方米,用于停放车辆、堆放货物等,用地时限为两年,项目使用完工后将恢复土地原貌,特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