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新郑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处分人数中乡科级干部1人,占14.3%。
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处分3人,占处分人数的42.8%;“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处分3人,占处分人数的42.8%;“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