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5139616/2015-00011
  •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15-07-10
  • 2015-07-10
  • 通知
  • 新具茨山委字〔2015〕28号
关于印发“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
根据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安委〔2015〕8号)文件精神以及省、郑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经管委会研究,现将“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

 

各处室、行政村:

根据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安委〔2015〕8号)文件精神以及省、郑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经管委会研究,现将“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10日

 

   

“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级五覆盖:即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五落实五到位:即各类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当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