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增强我局全体职工的责任感,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吕淑敏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业务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服从指挥,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二、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安排
1、从8月22日起业务人员要加强与省市局预报专家的天气会商,确保天气预报准确率。
2、业务人员在8月25日-9月4日期间,每天下午17时前将本单位制作的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服务专题材料及相关工作进展报送至市环保局大气办。
3、每天下午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及相关领导发送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服务天气预报手机短信。
4、遇有突发性天气时,工作人员要尽可能提前预测,并在预测出十分钟之内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发送预报短信,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提供纸质服务材料。
5、在气象条件有利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及时报告新郑市人影办,以便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三、服务要求
1、遇有突发性天气时或停电等突发情况时,业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组长,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2、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起组织和督察职能,不能出现漏服务现象。
3、业务人员要高度重视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服务不出现差错。
4、对新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出现预报重大差错和漏服务的个人,单位要进行严厉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
联络员:杨梓 13523582716
新郑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