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馆:
为认真贯彻郑州市纪委“两个责任”情况,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发挥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经研究,现将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进行监督。
中共新郑市档案局委员会
2015年6月7日
中共新郑市档案局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局党支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及业务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局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各科室、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局纪检组及各科室、馆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延伸到各科室、馆,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每年签订单位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党委班子成员及科室、馆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建立联动督查机制,把“三公经费”管理、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等纳入督查重点内容。
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6.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党委及我局党支部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加强党内监督。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科室、馆负责人的监督。
8.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9.支持配合上级检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上级检查机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定期召开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布置的记录。
3.加强检查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馆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科室、馆及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各科室、馆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4.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纪检监督责任
1.协助局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馆,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档案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委治理庸懒散慢及行政不作为等作风建设方面的纪律要求和规定,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5.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协助局党支部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各科室、馆及各单位档案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6.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中共新郑市档案局支部委员会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