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15]9号
新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定密责任人的通知
各部门、镇直部门及各行政村:
为做好全镇保密工作,促进各项保密规定的贯彻落实,经研究,特确定周伟杰同志为法定定密责任人,同时由法定定密责任人指定以下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定密责任人:左黎明
定密承办人:闫永刚
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新村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