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34/2015-00043
  •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管理
  • 2015-07-15
  • 2015-07-16
  • 通告
  • 新建〔2015〕62号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河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2 0 1 4版)》、《新郑市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期间五小行业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会议纪要》要求,为着力解决我辖区占道经营食品摊点卫生状况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多的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围绕故里景区周边,汽车站周边和各专业市场周边开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有效解决占道经营食品摊点造成的“脏、乱、差”现象,进一步规范城市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整治任务

(一)重点对象。小餐饮、小食品、瓜果蔬菜流动摊点,早餐点、夜市摊点、烧烤摊点和有突店经营现象的餐饮店等占道经营食品摊点。

(二)重点区域。繁荣街、阁老路西段、新密路、轩辕西路、褚庄路、黄帝故里广场周边、汽车站周边、专业市场周边以及背街小巷、社区占道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朱郁琦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秦书军、李宏伟、纪工委书记薛建立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社区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工委委员郑记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相关信息;检查考核各社区居委会履行职责情况,统筹推进工作。

四、任务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强力推进,取得实效。

(一)东街社区

责任人:苏永民、潘刘邦、张海军、林洁

重点对步行街中段、繁荣街、故里景区周边等占道经营食品摊点进行整治,要求取缔所有占道经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二)西街社区

责任人:郑长江、李诺旺、张新杰、田松友

重点对阁老路中段、人民西路、故里景区周边、轩辕西路、褚庄路、新密路、卧佛寺街、服装产业园区、摩托城周边、故里商城及辖区内各背街小巷、社区内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进行整治,要求取缔所有占道经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三)南街社区

责任人:郑记州、范淑娥、苏建富

重点对南大街、南环路、南关桥、南关肉蛋市场周边、步行街南段菜市场周边、阳天家具城、郑许路西侧、大仓巷及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方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治理,取缔所有占道终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四)北街社区

责任人:李三红、任晓莉、卢雷、范建梅

重点对花园街、阁老路北段、新兴1-3巷、钢材废铁市场周边、东里家具广场周边、黄帝故里景区周边及各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方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治理,取缔所有占道终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五)北关街社区

责任人:周永杰、王一朴、胡智敏

重点对步行街北段、繁荣街、黄帝故里景区周边、迎宾街菜市场周边及各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方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治理,取缔所有占道终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六)东关街社区

责任人:侯自玉、史晓娟、陈丽敏、白永安

重点对炎黄商贸城周边、人民西路、四发商贸城周边、金帝商贸城周边、洧水西路两侧、文化路以西区域及各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方的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治理,取缔所有占道终营现象,所有摊点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长效管理。

五、整治步骤、措施

此次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综合整治工作专门成立联合执法组,由工商所、派出所、环卫所、综治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巡防队组成20人的执法队伍,需要时可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推动工作。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 0 1 5年7月1 5日)

制订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摸清各类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的数量、业主名称、具体位置、加工点基本情况等,并进行全面登记;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 0 1 5年7月16日至2 0 1 5年7月19日)

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要求,采取划区包干、联合执法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占道经营食品摊点进行取缔,要求全部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着力解决占道经营食品摊点卫生状况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多的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 0 1 5年7月2 0日至2 0 1 5年7月21日)

由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各社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广场、景区游园的占道经营食品摊贩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达标验收,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限期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巩固提高阶段(2 0 1 5年7月22日至2 0 1 5年1 2月3 1日)

各社区居委会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巩固、完善、保持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要将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整治工作作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占道经营食品摊点整治工作关系民生、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宣传教育、引导规范、严管重罚等措施,切实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求所有占道经营食品摊点进店经营或进便民疏导点、夜市摊群经营,坚决取缔所有占道经营摊点。

(三)注意沟通,加强协调。整治行动中,各社区要坚持综合整治、打组合拳、强力整治,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集中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快进度,确保时效。坚持日巡查、周检查评比制度。

对因工作滞后,影响办事处整体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