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34/2015-00044
  •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卫生整治
  • 2015-07-15
  • 2015-07-20
  • 通知
  • 新建办〔2015〕63号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卫生城市暗访部分重点区域进行限期整治的通知

各居委会、各部门: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和省技术评估组反馈问题,现将卫生城市暗访部分重点区域进行限期整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区域。围绕农贸炎黄广场、黄帝故里景区、市场、医院、汽车站、商场超市等部位,以此为中心,至少外延1000米,对其周边背街小巷、小区、居民楼院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整治目标

1、环境卫生方面:

(1)果皮箱、垃圾箱数量足够、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道封闭,无下沉式垃圾道;

(2)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盖板齐全无破损;

(3)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无杂草杂物、无污水乱流、无卫生死角;绿化带修剪整齐、无缺株短苗;

(4)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无乱堆乱放;市场、摊点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整齐。

2、病媒生物防制方面:清除蝇蚊孳生地,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3、社区卫生、五小达标等其它卫生城要求的项目达标。

三、整治责任分工。重点区域由相关属地居委会负责,由各联系街工委副书记牵头,包街领导、包街干部、各街支书为责任人,按照整治标准,确保重点区域①内部解决行业达标、卫生和病媒问题,②外部分别解决市场管理、市容市貌、社区卫生、五小达标、病媒防制、垃圾积存和卫生死角等方面问题。

四、整治时限和要求。坚持条块融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强化整改。各居委会、环卫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项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上足机械和人员,确保7月1 8日前,将环卫生问题整治到位,并实现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等,按时报送环卫所,再由环卫所汇总报送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事处将进行重点督办。整治效果作为相关居委会和责任单位环境卫生评优讦差依据。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要求的,直接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市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