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34/2015-00046
  •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管理
  • 2015-08-25
  • 2015-08-31
  • 通知
  • 新建办〔2015〕73号
新郑市新建路办事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新建路办事处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新建路办事处辖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0号)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有效控制我辖区建设工地大气扬尘污染。通过对各个建设工地大气扬尘污染进行整治,逐步降低大气扬尘污染对我市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纪念活动期间,辖区内空气质量全部达到良及以上级别。

二、整治范围

全辖区范围内各类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拆迁施工工地为此次大气扬尘治理的整治对象。

三、整治标准

(一)高标准设置现场围挡。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二)高质量硬化现场道路。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三)合理设置现场出入口。门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必须经过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四)规范现场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建筑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使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六)有效降低拆迁污染。机械拆除、爆破拆除及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拆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进行全部覆盖并在10日内清运完毕;10日内不能清运完毕的,应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原因,并报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0日。建筑垃圾清运时易造成扬尘的,应采取降尘措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场地,必须采取地面喷水、固化硬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

(七)专人负责现场卫生。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八)严禁乱用乱烧。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九)严禁恶劣天气施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拆除、土方开挖、回填、道路开挖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四、实施时间

纪念活动前阶段:2015年8月28日前

纪念活动期间:2015年8月28日0时-9月4日24时,共8天。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朱郁琦任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书军、武装部部长侯自玉为副组长,各社区支部书记、工商所、派出所、二三级网格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企业安全办主任沈永军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企业办。

成立六个社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1、东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 苏永民

副组长: 潘刘邦、林  洁

成  员: 海建玉、马跃军、张保民、陈国强

    张海军、范淑琴、张华敏

2、西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郑长江

副组长:李诺旺 田松友

成  员:张喜兰、刘桂英、王素青

    陈丽敏、沈永军、尹  浩、石超勇

3、南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郑记州

副组长:申秀清、苏建富   

成  员:朱艳继、游学立、游国强、赵保红

    范淑娥、李松霞、冯文辉、张  勋、寇常远

4、北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 李三红

副组长: 任晓莉、范建梅   

成  员: 刘成功、刘付喜、刘艳红

    卢  雷、刘艳丽、胡喜建、陈松峰

5、东关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侯自玉

副组长:史晓娟、白永安   

成  员: 孙金平、王秋莹、孙晓伟、赵卫东

    张新杰、赵  瞻、张垒斌、沈红杰、黄凌辉、刘瑞东

6、北关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周永杰

副组长:胡智敏   

成  员:郭美兰、高玉卿、付金玲、王  伟

    王一朴、张丽萍、朱迎杰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监管,巡回检查。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四有两不”规定(有工地围挡、有硬质出入口道路路面、有除泥<尘>设施、有门卫保洁措施,所有运输车辆装载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回检查,验收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2、治理源头,严格准入。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严禁违法、违规施工。严格材料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黑公司”、“黑车”清运建筑垃圾。

3、严格督查督导、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的原则,上级相关单位在纪念活动期间要对各单位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督导结果进行排名,公开通报;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的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进行责任追究。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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