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34/2015-00051
  •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管理
  • 2015-11-25
  • 2015-11-30
  • 通知
  • 新建办〔2015〕90号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确保办事处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新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新郑市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新防安〔2015〕4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会议筹备及召开期间辖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会议期间实现“一个下降两个上升”:全市火灾警情下降30%,消防监督执法量上升30%,罚款、拘留、“三停”、临时查封主要执法指标上升40%。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朱郁琦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秦书军、武装部长侯自玉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侯自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利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消防档案,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动态预警监管。督促高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按照不少于6人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并严格落实“一卡两证”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11月30日前,要组织结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排查一遍,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月10日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组织辖区各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逐个小区、逐个楼院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加强整治门厅和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违规住人等问题。要加快推进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配备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11月23日至27日,要组织集中清理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等公共区域,做到无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无电动车充电设施。

检查重点:居民楼楼道口车辆占道停放、私拉电线、楼梯内杂物堆放。

(三)开展彩钢板违章建筑专项治理。凡人员密集场所或用于人员居住的场所使用低于A级要求彩钢板搭建的,必须立即搬出人员。责令11月30日前拆除, 未按期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督促各拆迁临时安置点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规范电气线路。要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坚决刹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现象。要强化消防执勤点值班备勤和消防巡查,制止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加强火灾动态防控。

检查重点: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同时对电气线路敷设时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具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明确等。

(四)开展仓储物流企业专项治理。组织对各类仓储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各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专(兼)职消防仓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一次;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检查重点:仓库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货物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进行演练;仓库内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等内容。

(五)开展“九小”场所的沿街门店专项治理。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12月10日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用火用电用气、人员留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以及安全疏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相关部门盯依法整顿违规用气、违规用电和无证违法经营等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实施关停,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无条件改造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实施综合治理。

检查重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扩大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

(六)全力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小旅馆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单位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对于生产、储存、住宿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立即将住宿人员搬迁至生产区外独立的建筑物内,并与生产区进行消防安全分隔,同时规范用火用电。对于疏散楼梯缺少、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室内外消防水源缺乏、消火栓压力不足、圈占埋压消火栓等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线路老化、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器超过额定功率、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杜绝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七)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利用新闻媒体、户外视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载体,开展高频度、持续性消防宣传。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对社会单位“五员一室”和网格化消防管理“一长三员”全面培训一遍。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治理阶段(11月27日前)。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些区域不放心就紧盯哪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广泛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宣传培训。

(二)重点督导整治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2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巡回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疑难问题,实行归口交办,落实责任,重点整治,限期整改。

(三)现场看守保卫阶段(12月13日至会议结束)。对重大隐患部位、消防薄弱区域和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等重点要害部位,要明确专门人员现场看护,实行定岗、定人、定位、定责;特别是会议召开期间,要安排专门力量24小时死看硬守,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当前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是针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社区、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保持高度警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非同寻常的措施,凝聚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此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力除患。各社区、各部门、各网格要广泛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结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实行“实名”登记,建立排查台账,跟踪落实整改。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各社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特点,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开展辖区全员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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