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管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各类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将做好今冬明春及管控期间消防安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前形势
随着冬季的来临,用火用电已到高峰,特别是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近期,“上合峰会”又将在郑州举行,我辖区连续发生火灾事故,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迫在眉睫。
二、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此次今冬明春及管控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大检查活动领导组:
组 长:朱郁琦
副组长:秦书军
成 员:郑长江 李三红 苏永民 侯自玉 郑记州
周永杰 潘刘邦 李诺旺 任晓莉 史晓娟
申秀清 林 洁 田松友 苏建富 范建梅
白永安 胡智敏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事处武装部长侯自玉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安全办。
成立六个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组
1、西街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郑长江
副组长:李诺旺 田松友
成 员:张新杰及西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2、北街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 李三红
副组长: 任晓莉 范建梅
成 员: 卢雷及北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3、东街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 苏永民
副组长: 潘刘邦 林 洁
成 员: 张海军及东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4、东关街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侯自玉
副组长:史晓娟 白永安
成 员: 陈丽敏及东关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5、南街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郑记州
副组长:申秀清 苏建富
成 员:李松霞及南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6、北关街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检查
组 长:周永杰
副组长:胡智敏
成 员:王一朴及北关街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网格人员
六个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组组长、副组长为该社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检查的重点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的预案等开展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火检查、防巡查和隐患整改等制度。要坚持查与整改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四、整治措施
(一)公共娱乐场所
1、凡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的,一律予以关闭,并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工商、文化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2、凡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图书馆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建筑内以及建筑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一律责令停业、限期搬迁。
3、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对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4、凡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凡公共娱乐场所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坚决予以清理,并责令停业整顿。
6、凡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拆除。
7、凡公共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动用明火的,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二)人员密集场所
1、凡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再次发现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2、凡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一律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3、凡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4、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5、对商场、超市内敞开式食品加工区、餐饮区使用明火的,责令限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
6、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明火、蜡烛照明,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立即整改清除。
7、对饭店内违章私拉乱扯电线线路,不定期清理烟道,未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毯)的,责令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停业整顿。
8、对在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改的,必须强制拆除。
(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1、凡设置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要立即清理,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对集住宿与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5、对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要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6、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着力对逐个单位进行检查整改及安全档案整理健全安全规范。
2、根据本方案认识组织措施,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起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3、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办事处报告。派出所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应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4、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制。以社区为单位,各包街领导、支部书记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觉接受消防监督,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5、实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办事处成立督导组,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对各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因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