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6-00003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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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21
  • 2016-01-22
  • 通知
  • 龙政〔2016〕1号
关于开展龙湖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龙湖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保证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形式平稳。根据新郑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动员全镇上下,依托二三级网格系统,组织镇村组三级干部和全镇党员、群众代表,全面排查各个领域安全隐患,重点解决重点村、重点区域小作坊、人员聚集场所、仓库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烟花爆竹违法加工、存放和经营现象,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迅速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坚决关停一批安全问题突出的社会单位,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人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湖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政    委:胡凯军

指 挥 长:马绍敏

副指挥长:赵志远 毛新奇

成    员:陈永刚 闫  涛 张怀营 吕旭卿 沈振东

          冯俊岭 潘高峰 吴建人 危洪亮 张金伟

          楚瑞华 樊永贵 高建磊 王俊艳 王聪慧

          张宏政

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毛新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展开十三项排查:

1、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取得安全培训证书。

2、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有无培训计划、记录、考核档案)

3、安全设备(灭火器)配备是否足够,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与保养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电防机械、防烫伤、防伤害、防泄漏、防坠落、防扎伤等)。

5、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完备;

6、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8、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9、单位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10、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11、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13、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时、超员经营现象。

(二)食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仓库,检查“九项重点”: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安全疏散设施。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得少于2个,疏散线路要便捷,安全出口在紧急情况下要能迅速开启;厂房内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防火分隔措施。不同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工艺流程各个环节之间要采取有效的封堵、分隔措施;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4、危险化学品管控。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应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5、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配备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每个防火分区内至少设置2个声光火灾警报装置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且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近处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得大于30米。

6、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电安全。生产车间用电线路是否作绝缘处理,仓库未采用防爆灯具,电源箱未上锁,用电线路混乱,配电箱无警示标志(防触电)。配电房,变压器房、车间配房电柜(堆放杂物)未设置绝缘胶垫、防雀网、挡鼠板。

8、仓库内个别警示标志老化、破损。

9、特种设备。锅炉、行车、电梯等,是否办证、年检。

(三)高层、地下建筑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坚持“九个必查”:

1、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6、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源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7、在建工程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9、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登高作业面是否符合要求。

(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落实“十项治理措施”:

1、 设置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

    2、 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要立即清理;

    3、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确有困难的,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4、对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要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5、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6、车间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

7、按规定设置防护网、立网、部分防护网

8、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定。

10、生产车间按规定设置安装应应急照明指示灯。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做到“七个严查”:

1、烟花爆竹仓库出入登记是否规范。

2、仓库内部分烟花爆竹是否存在零散储存现象。

3、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堆放不整齐、通道不畅。

4、烟花爆竹垛码距墙安全距离是否大于45公分。

5、仓库堆放的纸箱是否超过25米。

6、未在仓库摆放证照原件。

7、烟花爆竹是否有中文燃放说明。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23日至1月24日)。各村要迅速召开会议,包村领导要亲自组织,全体抽调人员、包村民警、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全部参与,安排部署本次大检查、大整改,并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展开地毯式排查迅速。

(二)全面排查(1月25日至1月31日)。 动员会召开之后,包村领导坐阵指挥,在全镇各村开展大排查。包村民警要全程参与,认真指导,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登记表要落实包村领导和检查人员、民警、支部书记、村主任五人签字。登记表要每天填写、每天交报汇总。

(三)集中整治。(2月1日至4月10日)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从政府职能部门中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政治行动(抽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隐患能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问题较为严重,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给安全办,由安全办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龙湖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标准更高、力度更强、声势更大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整治实效。对于重点区域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排查一定要做到先关停,后整改。重点区域行政村要有自己的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

(二)强力督导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排查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安全生产排查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2、安全生产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

(三)严格责任追究。在这次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中,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抽调人员以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各村的检查、整改负责。全体干部要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按照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凡发现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凡发生亡人或者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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