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85/2016-00008
  • 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6-05-23
  • 2016-05-24
  • 通知
  • 郭政〔2016〕11号
关于印发《郭店镇2016年“三夏”安全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郭店镇2016年“三夏”安全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郭店镇2016年“三夏”安全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三夏”期间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等六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法〔1999〕9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新郑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秸秆,以用促禁,不断提高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得到利用、污染得到控制、环境得到保护”的目的,彻底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目标任务

确保“三夏”期间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科学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以上。

三、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三夏”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夏”工作指挥部:

政        委:高红伟

指   挥   长:马举增

副 指  挥 长: 王瑞杰   陈勇刚   周广亮   夏春丽  刘永刚   郭领伟  毛运喜  毛伟杰   乔秀生   王胜利   彭军伟  

成        员:李莉芳   司金臣   刘遂林   常建峰 

       杨志军   常建伟   高彦起   张志刚

       司伟刚   冯红彬   赵德刚   刘明彦

              马国现   冯根生   李文杰   王洪轩

              丁宝庆   乔玉萍   翟合成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周广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镇“三夏”工作的安排、协调、督查、评比,制定“三夏”安全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收集汇总生产进度及各种情况、数字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下设督查组和应急分队:

1、综合督查组

组  长:王瑞杰

副组长:周广亮

成  员:刘遂林  李莉芳 司金臣 冯玉钦 卢宪伟 

        冯现亮  田全成 李 俊  杨红伟 司马俊 

        刘艳萍 

职  责:负责“三夏”安全生产及秸杆禁烧工作的督查;收集“三夏”工作信息,编发督查通报;及时与市督查组对接汇报,向上级新闻部门报送信息。主要工作有:1、督查各村宣传是否到位;2、各村禁烧措施是否到位;3、人员在岗情况。各区成立督查组,由包区领导、区委书记、区长负责督查本管区人员在岗、“三夏”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应急分队

组  长:毛运喜

副组长:冯根生

成  员:常建峰 刘明彦张亿帆  杨倩  刘净 刘玉洁 

        韩桂萍 史宗瑞 杨喜萍  陈建春  冯军伟

        程  啸  李淑霞 

        巡防队人员

职  责:每天早上7:30—晚上9:00在机关待命,处置各类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强化宣传,营造“三夏”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一是镇政府组织7辆“三夏”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督查车,分管区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三夏”安全及秸杆禁烧的宣传教育;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50条,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三是镇环卫所要对镇区商户、单位进行“三夏”安全宣传。四是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集中对学生进行“三夏”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争当“三夏安全小小宣传员”活动,严格按照“三夏”工作有关规定,争创文明家庭。

2、明确责任,确保“三夏”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各行政村一把手必须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的管理职能,把“三夏”安全生产真正融入网格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三夏”工作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镇政府将与各行政村、各单位签订“三夏”安全生产暨秸杆禁烧目标责任书,电管所与各村电工、环卫所与商户、村与组、组与户也要签订“三夏”安全生产暨秸杆禁烧目标责任书。与农户签订的责任书必须张贴于农户门口,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三夏”安全生产暨秸杆禁烧的有关规定,保证签订率、张贴率、知晓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狠抓“三夏”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1)精心组织,快收快打。严格按照镇“三夏”安全生产及秸杆禁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搞好“三夏”服务,维护好夏收秩序。各管区、各行政村要做好夏收组织工作,集中人力、物力,充分发挥农机的主力军作用,协调备足收割机、脱粒机,搞好小麦机收大会战,突击抢收抢打,做到成熟一片、收获一片,提高收打质量;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事故、防破坏“五防“工作,确保丰产丰收、颗粒归仓。各行政村要在田间地头、麦场备足水缸、水桶、洗脸盆、铁锨等灭火工具,并准备1台铲车、2台旋耕耙,时刻待命。

(2)加强教育,堵绝隐患。对电工、收割机机手、脱粒机机手以及进场打麦的拖拉机手要进行集中培训,做好农机具维修保养,保持机具技术状态良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疲劳驾驶或违章作业,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防出现机械事故和触电伤亡事故。及时对农民群众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防火意识,保证“三夏”期间做到“七不准”(即:不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不准收割机械带故障进入作业场地,不准带烟、火进麦场,不准在麦场、麦田吸烟,不准乱拉乱扯电线,不准在无隔离措施的坟地内烧纸、燃放鞭炮,不准在麦田、沿路、麦场周围等禁火区域烧纸、燃放鞭炮)。要认真做好秸杆禁烧工作,严禁焚烧秸杆和麦茬;严禁在环乡道、园区道路、镇区主干道打场晒粮;严禁在街道两侧和通讯线路、高压线路下堆放秸杆。对公路(国道、省道、乡间道路)两侧5米范围内的麦茬全部清除,对与外乡(镇)之间麦地交界处15米范围内的麦茬全部清除,坟地周围15米范围内麦茬全部清除,真正从源头上堵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3)加强巡逻,确保安全。镇安全办要在“三夏”前对易发事故的沿路加油站、农业机械、用电设施、麦场防火、粮食存放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堵绝事故漏洞,消除事故隐患。镇消防车管理人员要在麦收前对消防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保证“三夏”期间车况良好、水源备足,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车,随时听从镇“三夏”指挥部的调遣。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要相互配合,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搞好社会治安防控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电设施、破坏农业生产秩序、偷盗财物、扰乱治安等不法行为,加强“三夏”期间民事纠纷的调解,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为“三夏”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电力部门要加强对高低压线路的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对有隐患的线路要提前整修,确保安全无事故,同时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落实麦田、麦场电工分包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种隐患。各行政村要成立禁烧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设安全检查员或监督员,佩带标志,白天巡逻检查,夜间设点督查,确保本村“三夏”安全。

4、严格奖惩,认真落实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制。

将“三夏”安全生产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气扬尘治理、土地违法清理工作相结合,成立联合督查组,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周总结,加大经费投入、严格奖惩。对在“三夏”工作中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安全无事故、无焚烧秸杆现象的行政村进行通报表扬。对违反《市政府禁烧通告》,有焚烧秸杆、麦茬、杂草和其它易燃物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党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具体奖惩标准:

1、根据各村现有种粮面积按每亩2元的标准下拨秸秆综合利用经费,拨入各村三资管理账户;同时镇政府对各村给予等量追加。

2、禁烧期间,未按规定设立禁烧岗、禁火标志或有岗无人、包村干部脱岗的,发现一次对该村罚款100元、管区100元;责任书张贴不到位或自然村标语达不到50条的,扣除该村经费100元。

3、凡被卫星抓拍到或郑州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焚烧现象并被通报的,取消管区和村“三夏”禁烧经费,发现而未被通报的对管区和村各罚款500元;被新郑市督查发现焚烧现象或119火警出动的对管区和村各罚款500元;被镇政府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的,对管区和村各罚款200元。出现上述情况管区协助村及时整改到位。

4、凡出现火情,管区和行政村在10分钟没有赶到现场处置的,按照4条规定加倍处罚,并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给予诫勉谈话。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对农业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凡辖区的农业经营主体违反禁烧规定的,参照上述村级处罚标准给予处罚。

6、禁烧工作,每周五下午例会进行一周总结通报,奖惩情况现场兑现。

5、加强督查,确保“三夏”工作万无一失

镇“三夏”工作督查组要深入各村、各地块进行督查。重点检查:(1)各村禁烧宣传是否到位,主要包括条幅悬挂是否到位,每个自然村50条标语是否张贴到位、农户责任书签订张贴是否到位。(2)防火设施准备是否按要求到位。(3)工作人员到岗情况。(4)有无秸秆焚烧现象。督查情况实行一天一通报,通报情况要到人、到村、到组、到地块。督查组人员要抱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准确反映情况,既不扩大又不隐瞒,凡发生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直接责任。

 

附件:郭店镇“三夏”禁烧宣传标语


1、禁烧秸秆   利国利民

2、秸秆禁烧   人人有责

3、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4、综合利用巧   秸秆变成宝

5、秸秆是个宝   焚烧可惜了

6、爱护树木就是爱护我们自己

7、焚烧秸秆可耻   利用秸秆光荣

8、禁止焚烧秸秆   加强综合利用

9、禁止焚烧秸秆   保护绿化树木

10、搞好秸秆禁烧   确保三夏安全

11、严禁焚烧秸秆   建设生态家园

12、严禁焚烧秸秆   净化生态环境

13、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14、焚烧秸秆危害大   综合利用人人夸

15、秸杆堆放要规范   注意看护保安全

16、搞好秸杆综合利用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17、搞好秸杆综合利用   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18、保护环境美化家园   禁烧秸杆水碧天蓝

19、秸秆气化节约能源   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20、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