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30803/2016-00010
  • 新郑市气象局
  • 政务,通知
  • 2016-02-25
  • 2016-02-27
  • 通知
  • 新气发〔2016〕1号
新郑市气象局关于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发放补助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郑州市气象局《郑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气象部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气象部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聘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气发〔2015〕50号)和《郑州市气象局关于确定陈金英为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的通知》(郑气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经班子研究决定,给予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陈金英同志聘期内每月发放200元津贴,于2016年1月开始执行,聘期结束则停止发放。聘期内将严格按照《郑州市气象部门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聘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管理。

 

2016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