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8889129/2016-00009
  • 新郑市黄帝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16-07-04
  • 2016-07-04
  • 通知
  • 黄帝故里管〔2016〕9号
新郑市黄帝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办公用品领取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景区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物品采购后,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建立物品保管台帐。

2、所有物品保管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物资入库、出库后,应当日入帐。入库凭《物品购置表》,物品出库必须凭《物品申领表》。

3、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等。 

4、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胶水、钉书钉、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等。  

5、申领流程:由各科室文员填写《物品申领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上交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发放,若科室领用物品超出需求计划,须经管委会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发放。 

6、电脑耗材品(鼠标、键盘、电脑配件等)由各科室提出申请,500元以下的物品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500元以上的由分管副主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申领时必须以旧换新。 

7、各办公人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申请人必须准确填写所需物品的名称、数量、 

用途和上次领用时间等,对于非初次申购或领用非消耗类的物品,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对于滥领办公用品者,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办公室有权不予发放。

8、每月月底办公室将对各部门本月日常办公用品领取情况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