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龙湖镇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龙湖镇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龙湖镇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新郑市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通知要求,为充分利用好地表水,切实保护好地下水,严格治理好超采水,持续发展好资源水,结合龙湖镇发展现状和远景规划,决定在全镇实施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区域的自备井全部封停。
(二)公共供水管网规划覆盖区域的自备井在公共供水管网逐步覆盖后同步封停。
(三)公共供水水源采用丹江水或黄河水等地表水后,公共供水地下水源井全部封停。
(四)农用灌溉井和公共供水管网无法覆盖区域的自备井,要求全部采取节水工程和技术措施有效压采。
二、压采范围
本镇地下水压采重点在东部公共供水管网已经和规划覆盖的区域(翠竹路以东),该区域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生产企业、居民小区、绿化路洒消防等市政作业的自备井以及地温空调水源热泵井等,根据公共供水管网覆盖情况,限期停止取用地下水,实施封停。
西部(翠竹路以西)农业灌溉井和分布在农村的各类企业和经营服务业等非村组农业灌溉自用的自备井,尤其是后者,要通过工程和技术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节约取用地下水,实现压采目标。
三、压采原则
(一)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区域
1.无取水许可证取水或取水证到期的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洗车行、娱乐休闲用户的自备井、水源热泵井一律立即封停。
2.已经接通公共供水水源的双水源自备井全部停用,立即封停。
3.供水设备完好、采用了先进的节水措施且具有良好补源条件的地下水回灌井,经核实批准后可以保留。供水设备老化的,或没有采取先进节水措施的,拆除供水设备,立即封停。
(二)公共供水管网规划覆盖区域
1.采取多种投资模式,加快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实现2017年底前全覆盖。
2.此类区域内用户要在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到位的同时,接通公共供水水源,其自备井同步封停。
(三)西部农村区域(翠竹路以西)
1.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或各种开发建设的自备井,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证到期的,原则执行封停处理,其用水通过自行投资,接用附近统一建设的农村安全饮水水源或公共供水水源解决。无取水许可证且因为生产等原因确需保留的,报市政府审批。
2.经核准需要保留的自备井或农业灌溉井,限期采取先进节水措施,否则到期后立即封停。
3.农业灌溉或农村安全饮水与其他行业混用的自备井,除农业灌溉和农村安全饮水由村组自治管理外,必须按照公共供水价格收取其他行业的各种费用,以此促进节约用水,贡献压采任务。
四、年度计划
本次压采地下水工作总的年度计划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8年底前结束。
(一)2016年5月至6月
完成方案制定,机构组建,资料统计分析,资金筹措及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2016年7月至12月
完成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区域自备井封停工作。
1.完成双水源(自备井加公共供水)、无取水许可证取用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和水源热泵井的封停。
2.完成洗浴中心、洗车行、酒店、宾馆、娱乐休闲、各种会所等大用户自备井的封停。
3.完成尚未接通公共供水水源的用户的水源置换,封停自备井改用公共供水水源。
(三)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
完成龙湖第二水厂规划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四)2017年3月至12月
完成公共供水规划区域管网建设完善工作,并同步置换相关用户水源。
(五)2017年3月至2018年底
完成龙湖第二水厂的建设和投用,封停公共供水水源井。完成西部农村各种自备井封停工作。
五、方法步骤
本次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工作分批分区推进,总的顺序按照先党政机关,后企事业单位,最后居民用户;先东部公共供水规划区域,后西部农村区域。
(一)制定计划
全面收集和分析自备井排查底数信息,按照总体顺序,制定地下水压采和自备井封停具体计划。
(二)责令停用
按照计划对自备井用户和水源热泵用户下达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通知书,各用户接到通知书15日内必须停止取用地下水。
在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范围内的,要求自备井用户在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到水厂申办置换公共供水水源手续。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规划但是尚未覆盖到位的区域,经严格审核,依法办理短期取水许可证。水厂要在接到申办置换公共供水水源手续后10日内完成管道接通并网施工,保障置换水源用户正常用水。
(三)强制执行
在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到期后,自备井用户未按要求执行的,对其下达强制封停通知书。强制封停通知书到期后,自备井用户仍未按要求执行的,依法实施强制封停。
(四)查漏补缺
压采地下水工作每推进完成一个阶段,都要进行小结。整体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总结。进一步清查核实自备井信息,纳入遗漏的自备井和新建自备井的压采计划。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通过网站、条幅、彩页、会议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大力宣传地下水资源紧缺状况,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对子孙后代和生态文明的作用等。公布压采自备井的必要性和各项政策依据,压采的范围、措施和标准。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曝光台,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压采自备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二)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驻镇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湖镇压采地下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压采地下水相应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全面负责和实施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封停执法组、置换服务组,各组职责及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午生
副组长:冯俊岭
成 员:沈发明 何朝阳 包建伟 梁 浩 张柏松
职 责:负责日常办公、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小结总结、数据统计等。
2.压采执法组
组 长:赵志远
副组长:吕旭卿
成 员:赵振华 吕华玲 田江侠 司青山 李永贵
职 责:负责自备井封停和执法工作,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认证等。
3.置换服务组
组 长:张春旺
副组长:白金安
成 员:马俊岭 梁 浩 冯群才 司青山 张柏松
职 责:负责封停自备井用户的水源置换和稳控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
1.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区域,停止取用地下水的自备井用户,交易水表以上(从交易水表至公共供水管网之间)的改造资金,由镇政府财政承担。交易水表以下的改造资金,由自备井用户承担。
2.公共供水管网已规划但尚未覆盖区域,属于单位、小区、居委会、企业等大增容用水单位,停止取用地下水并置换公共供水水源的,从现有公共供水管网到交易水表之间的公共供水管道建设费用,由镇政府财政和相关大用户分别承担一半费用,交易水表以下的改造资金由各用水大户承担。个体居民用户仍按上款执行。
3.封停自备井所产生的费用由镇财政负担,经设计、施工核算,领导小组复核,报市财政实施。
4.被曝光或被强制执行压采的自备井用户承担压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必要的费用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四)督查考核
按照市压采地下水工作专项考核办法,以实行年底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为基准,对漏报、瞒报、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等行为,精准督查,精细考核,精心验收,从严落实,确保全镇压采地下水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