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50/2016-00037
  •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8-01
  • 2016-08-03
  • 通知
  • 辛发〔2016〕35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整改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全面监管,按期完成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再次掀起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新高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整改集中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国家2015年度卫星遥感监测的数据成果,对2015年1月1日以来全镇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项目,进行集中整治、整改。

二、整改目标

对2015年度卫星遥感监测的各类违法用地项目,依法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2016年上半年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一)打击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打击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德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三)严厉查处一批参与、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干部。

三、工作步骤:

(一)自行拆除阶段(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

各相关村支部、村委动员一切力量,对本次集中活动广泛宣传,镇土地所再次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违法占地的建筑物、构筑物限期自行拆除,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对违法占地企业或个人实施断电,断水,各村要动员企业清空车间、仓库、院落所有的机器设备以及原材料,督促其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5日—8月10日)

对没有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并复耕,并对违法行为人员严厉打击。

(三)集中验收阶段(2016年8月10日-8月15日)

组织国土资源局辛店分局、土地所、各管区对所有卫片执法拆除对象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通过的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辛店镇土地卫片执法整改集中行动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如下:

政委:戴茂松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左莉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范红宾  镇党委副书记

          冯彦兴  镇纪委书记

          肖俊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司广玉  副镇长

          常国峰  副镇长

          高海峰  镇党委委员

          高东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  爽  镇党委委员

          黄少峰  辛店派出所所长

          时宏利  国土资源局辛店分局局长

成    员:李建录  张书兰   孙永超   周永锋  赵永超  马国伟  王现周 闫有强   杜  攀  李志杰  刘改红  寇真伟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由常务副镇长肖俊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录、张书兰、孙永超为成员,同时,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各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政策宣传组

组  长:高海峰 

成  员:王冠武

工作职责:负责国家土地、规划、建筑等法建法规的政策宣传必解释工作;负责媒体舆情监控工作;做好相应的行政应诉及复议工作。

(二)打击处理组

组  长:冯彦兴

副组长:黄少峰

成  员:闫有强  周永峰  王现周  赵永超  马国伟

闫振合

工作职责:1、对构成犯罪的违法占地行为和阻挠执法行为以予打击处理;2、做好拆除现场稳控和安全维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意外发生。

(三)拆除复耕组

组  长:肖俊峰

成  员:张书兰  孙永超  李志杰  刘改红  寇真伟

周永峰  王现周  赵永超  马国伟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拆除对象的拆除和复耕工作。

(四)手续跟办组

组  长:肖俊峰   

成  员:张书兰  孙永超  李志杰  刘改红  寇真伟

(五)督促检查组

组  长:左莉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  爽  镇党委委员

成  员:李建录  张书兰  孙永超  周永峰  王现周  赵永超  马国伟

工作职责:负责拆除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及时抽调精干力量,打好此次专项行动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严明纪律。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时间要求,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凡搞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要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坚决整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起重大群体性问题,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

 

中共辛店镇委员会

辛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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