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6-00035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6-09-14
  • 2016-09-15
  • 请示
  • 龙政〔2016〕29号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请示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请示

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龙湖镇总体规划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13年规划设计,2014年4月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龙湖镇城镇建设现状,经龙湖镇人民政府提议,龙湖镇人大主席团讨论通过,同意调整以下地块用地性质。

一、郑新快速路西侧、祥云路南侧原规划108895.79平方米的教育用地调整到祥和路东段北侧、求实路西侧。原教育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将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求实路东侧原规划11742.88平方米供应设施用地调整工业用地。

三、将位于文昌路西侧、李诫路北侧31700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

四、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龙湖大道西侧原规划9082.92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五、将龙湖镇祥和路南侧、鸿鹄路西侧原规划20063.46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六、郑新快速路东侧、祥和路东段北侧、求实路西侧原规划62031平方米商业用地调整到祥和路东段北侧、郑新快速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调整后的面积为20001.35平方米。

七、将位于郑新快速路东侧、华南城大道南侧、新老107连接线北侧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按照修改后的论证报告合理的调整为商业用地和教育用地。

妥否,请批示。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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