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龙湖镇总体规划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13年规划设计,2014年4月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龙湖镇城镇建设现状,经龙湖镇人民政府提议,龙湖镇人大主席团讨论通过,同意调整以下地块用地性质。
一、郑新快速路西侧、祥云路南侧原规划108895.79平方米的教育用地调整到祥和路东段北侧、求实路西侧。原教育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将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求实路东侧原规划11742.88平方米供应设施用地调整工业用地。
三、将位于文昌路西侧、李诫路北侧31700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
四、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龙湖大道西侧原规划9082.92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五、将龙湖镇祥和路南侧、鸿鹄路西侧原规划20063.46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六、郑新快速路东侧、祥和路东段北侧、求实路西侧原规划62031平方米商业用地调整到祥和路东段北侧、郑新快速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调整后的面积为20001.35平方米。
七、将位于郑新快速路东侧、华南城大道南侧、新老107连接线北侧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按照修改后的论证报告合理的调整为商业用地和教育用地。
妥否,请批示。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