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供电公司: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南街新区(新建路以西、南环路以南、双洎河以北区域)房屋均为违法建筑,要求对本区域采取停电措施。请贵公司接函后,于2016年10月19日10时前对本区域停止供电。
特此函达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