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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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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政〔2017〕7号
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关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的通知
龙湖镇政府关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文明家庭”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夯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和我镇创建省级文明镇的重要内容。根据《新郑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新办〔2015〕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镇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均可申报。由行政村(社区)推荐申报龙湖镇级“十星级文明户”。

二、评选标准

1.“爱国爱党星”: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投身于党的各项改革事业,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2.“遵纪守法星”:家庭成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人受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履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决议,无严重违反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不良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越级上访,不参与违法上访。

3.“诚实守信星”:与人为善、以诚待人;诚信经营,信守合同,无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家庭成员无故意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尊老爱亲星”:孝敬父母,关爱老人,自觉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无虐待老人现象;关心和爱护子女,重视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社会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子女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遗弃、虐待子女等现象。

5.“和谐团结星”: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尊互让、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6.“环保卫生星”:房屋内外整洁、干净,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脏水乱泼、无垃圾乱倒、无畜禽乱跑、无乱搭乱建、无侵街占道等现象;环保意识强,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清洁家园行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

7.“文化教育星”:支持教育事业,配合学校完成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子女无辍学,无16岁以下的孩子做童工,家庭成员中50岁以下的无文盲;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讲座和培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开展健康有益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不吸毒、不贩毒,不制黄、贩黄或搞色情活动,不看黄色、淫秽制品。

8.“易俗勤俭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勤俭持家,统筹规划家庭消费,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不挥霍浪费,不好吃懒做,不游手好闲。

9.“勤劳致富星”:懂经营、会管理,致富意识强;科学生产、科学经营,掌握1-2 项实用技术,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人均资产在5 万元以上,年人均纯收入在8000 元以上;帮扶意识强,能带动周围群众走共同致富之路。

10.“计划生育星”:响应计划生育号召,严格遵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参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包办、买卖婚姻,不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居民家庭为基本单位,由各村、社区按照全镇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过程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创评基本程序包括:

(一)宣传动员。村、社区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二)家庭自评。居民(村民)家庭按照“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居民(村民)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四)初级审定。村、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后,上报到镇基层办。

四、评选时间

各行政村(社区)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及不少于1500字单行材料于2017年3月9日前报送镇基层办。联系电话:62568896。电子信箱:lh62568896@163.com。

五、表彰奖励

2017年度评选表彰龙湖镇级“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上报不低于1名符合要求的“十星级文明户”。经镇基层办审定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将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及奖牌。

六、评选活动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下发文件、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的目的、意义。组织人员发放申报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掀起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热潮。

(二)坚持公开公正。评选过程一定要透明,评选结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先进性。

(三)做好材料收集。各行政村(社区)要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材料收集归档,作为今后创建文明乡镇的验收材料。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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