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
进入3月份以来,随着全镇生产经营建设逐步进入旺季,安全问题隐患不断涌出,漏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大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底。
二、大检查范围
检查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库区等重点部位;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宾馆、饭店、网吧、影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大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改;
(二)依托网格化管理指导企业、工地、各类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大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及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预防自然灾害发生。
(二)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道路交通。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大检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2.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
3.消防。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5.冶金建材。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的锅炉,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
7.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管理情况。
8.电力。重点做好各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各市场、各线路密集区域的电力隐患排查。
9.食品。做好辖区内餐饮、食品流通、食品生产、化妆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环节的隐患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总体要求,结合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新郑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和郑州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针对今年以来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下半年一项贯彻始终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全镇所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动员、督促引导企业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定期收集汇总全镇各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工作动态并给予工作指导。对于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迅速行动,全面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取得实效。在检查和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要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作为评价企业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上报信息,做好总结
各企业、各行政村都要做好本次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企业要及时排查隐患,并将隐患排查内容及整改措施填写于附件1,填写完后留档一份,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一份;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各建筑工地,各经营单位在4月28日前将本次大检查总结上报安委会办公室。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