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委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具茨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郭伟酬 副书记、主任
副 主 任: 丁 毅 副书记、副主任
寇首道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广伟 党委委员、副主任
孙惠勇 党委委员、副主任
高宏欣 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王 光 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柳现民 派出所所长
郭 顺 电管所所长
高 原 食药监所所长
成 员:李国亮、史秋霞、刘慧萍、张艳磊、安二营
吴建伟、李超峰、王胜利、周四春、张延超
杨小慧、李占营、靳水林、贾晓东、靳纪生
史刚盈、郭建亭、郭义德、郭红岭、郭喜林
赵建营、齐志芬、杨贵峰、刘宏现、史二聚
李留栓、丁东亮、苏俊寿、杨海彬、李富国
王道义、柴绪文、寇花平、王彩红、赵彩芳
管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管委会安全办,高宏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史秋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分包村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包村干部负直接责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确保管委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1、管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2、分管副职工作职责
3、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管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分管副职工作职责
(一)协助乡镇政府主要责任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二)受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领导工作,每周听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汇报,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五)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六)积极配合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七)受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协调、支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王 光
分管领域1:森林防火安全
主要职责: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紧急火情演练活动;
(二)加强镇村防火队员管理调度,打造素质过硬的森林防火队伍。
(三)狠抓森林火灾隐患整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分管领域2:消防安全
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广伟
分管领域1:道路交通安全
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建设、养护,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地段,并及时进行上报;
(二)协调配合上级交通部门完善道路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道路安全宣传工作;
(三)大力开展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综合治理;努力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分管领域2:建筑施工安全
主要职责:
(一)组织经常性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有序施工。
(二)加大辖区农村在建房屋、困难户危房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高宏欣
分管领域1:旅游安全
主要职责:
(一)督促企业落实日常各项安全措施,加大环山道路、登山步道以及其他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二)组织协调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旅游安全工作所需要人、财、物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确保景区旅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分管领域2: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
主要职责:
(一)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和集中整治;
(二)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烟花爆竹和危化品的单位和个人。
党委委员、副主任 孙惠勇
分管领域:校舍安全
主要职责:
(一)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宣教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创新日常监管方式、方法。
(三)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寇首道
分管领域:防汛及水库安全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水库、河坝、水利设施沿线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巡查、抢险工作
(二)做好防汛抗洪日常工作,制定抢险应急方案,储备防汛物资装备,加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