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5774967/2021-00021
  • 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
  • 河长制,工作方案
  • 2021-01-18
  • 2021-01-18
  • 通知
  • 新烟街〔2021〕2号
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新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着力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质量,有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2021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慧萍  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  赵春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  安勇强  党工委副书记

高留伟  党工委副书记

靳英杰  人大工委主任

刘炎峰  纪工委书记

陈勇刚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刘素娟  副主任

寇福有  副科级干部

郑超峰  副科级干部 

 

二、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黄水河新郑市流域新烟街道办事处段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马慧萍任第一总河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春阳任总河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勇刚任副总河长;黄水河流经辖区境内的渔夫子路社区高红卫、郭爱卿分别担任各自辖区社区河长、巡河员;黄水河流经辖区境内的滨河帝城社区左红波、王起分别担任各自辖区社区河长、巡河员;流经辖区境内的和庄社区席彬、幸建正分别担任各自辖区社区河长、巡河员;流经辖区境内的永泰街社区马新岭、宁会晓分别担任各自辖区社区河长、巡河员;以上河长名单通过公告栏、责任牌等形式予以公示。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办事处副主任陈勇刚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全面落实工作职责。把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社区河长身上,签订责任书,做到管理范围、职责、人员、任务、资金、监管“六到位”,并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河长制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河长主要分工职责如下:

1.街道办事处河长:负责建立社区河长管理体系,成立街道河长办,落实专项经费和工作人员,对照考核办法安排落实河道管护工作,对辖区内河道排污口排查封堵、污水治理、违规养殖清理、垃圾清理、水资源保护、防溺亡宣传巡查等工作负总责,并及时向市河长办通报情况;承担上级河长、市河长办交办的涉河事项。

2.社区河长:科学安排管护人员、划分管护区域、落实巡查制度,细化管护人员职责,定期检查评比,完成河道管护具体任务。配合办事处河长办积极推进辖区内河道治理、河道管护、垃圾清理、排污口封堵、违规养殖清理、防溺亡宣传巡查等工作。

3.办事处河长办公室:在办事处河长领导下,组织开展全辖区的河长制工作;落实市河长办交办的工作;收集、汇总、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检查、通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宣传辖区河长制工作。

(四)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河长办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发,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河道管护效。

三、重点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突出截污治污重点。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养殖禽畜,对岸线乱占滥用、占多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并及时对河道、河岸的漂浮物垃圾及时清理,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严格水源地保护。按照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依法清除污染源,依法拆除、关闭或者搬迁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各类建设项目和设施,加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强化水质水量监测,加强水源地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控,建立水安全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确保供水安全。

(四)建立河道信息档案。全面开展河道现状调查,掌握河道淤积、防洪标准、堤岸防护、取水口、排污口、岸线占用、流量水质等情况,登记造册,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五)强化综合执法机制。加大河道巡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非法占用水域及岸线资源、非法采砂取土、擅自取水、违法排污以及筑坝设障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河长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道联合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巡河制度管理 乡级总河长、河长对辖区内河流一月最少巡河4次,村级河长对辖区内河流进行一月最少巡河八次,村级巡河员每日巡河一次,并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日志可由社区支部书记或巡河员填写,但是河长一栏必须由社区支部书记亲自签字,参加巡查人员确认签字。

四、强化河长制工作保障

(一)加强监督考核。将河长制工作列入街道办事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1、各社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规范、完整的“一河一策”方案和规划;2、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立社区级河道巡查保洁等人员,完成河长制公示牌安装,河长办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河长制联络员落实;3、完善河长制度制度体系:社区级河长制工作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制度等出台情况;4、开展宣传:利用社区多种方式进行河长宣传,保护水源;5、治理辖区河湖“四乱”:控制河湖乱排、乱挖、乱建、乱倒局面,使“四乱”现象得到改善;6、河长履职、巡河情况。

(二)加大资金投入。测算并积极落实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加大河道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修复等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测预警。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提升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四)注重能力建设。重视河道管理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五)严肃督查问责。建立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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