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同意〈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拟对正股级岗位进行调整的请示〉的批复》(新组干字〔2017〕7号),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肖子豪同志为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科(民宗科)科长、新郑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主任。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