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优化版)单轨运行上线工作安排,为了防范和及时处置因系统上线故障有可能出现的应急突发事件,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款安全,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理上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根据市地税局金税三期上线指挥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单轨上线工作安排,特制定业务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系统软件问题、数据迁移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金税三期系统及所有衔接系统不能正常运转,造成办税服务厅(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各项服务)无法正常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发售、发票认证、文书受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情形,导致征管业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部分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应对有序。
坚持各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负责制,统筹组织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整体顺利开展。
坚持应急事件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到场原则,以安抚纳税人为第一出发点,及时稳定局面、合理安排及疏导。
第三部分 运行机制
市局金税三期上线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控制、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报告、发布、联动、值班、后续处理、培训、奖惩的运行机制。各单位金税三期上线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理期间日常工作、现场处理及协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负责协调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监控应急事件的处理,提出应对应急事件发生的措施,改进应急事件处理的方法。
一、报告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出现明显征兆时,事发地地税机关要及时向上级机关的金税三期上线指挥办公室报告,包括发生原因、事态发展、应急措施、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发布机制
各级地税机关应根据影响金税三期突发情况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程度,按照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有关应急预案。金税三期系统故障级别划分为Ⅲ(一般级)、Ⅱ(严重级)、Ⅰ(极其严重级)3类情形。
Ⅲ(一般级):金税三期系统发生可能阻停2小时以内的故障
Ⅱ(严重级):金税三期系统发生可能阻停2个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故障;
Ⅰ(极其严重级):金税三期系统发生可能阻停6小时以上的故障。
对于Ⅱ(严重级)、Ⅰ(极其严重级)的突发事件,由省局金税三期上线指挥办公室统一发布应急指令;对于Ⅲ(一般级)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地金税三期上线指挥办公室发布相关应急指令。
如遇Ⅱ(严重级)、Ⅰ(极其严重级)的突发事件,市局领导到联系单位现场督导,盯住问题,尽到责任,及时组织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联动机制
各单位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要树立整体观念,不能只局限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处理环节,各业务部门须主动沟通、相互联动、协作配合,增强前后台协调的整体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四、值班机制
各单位金税三期上线指挥办公室在金税三期系统单轨运行第一个例征期结束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利用地税互联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系统恢复时发布故障解除通知,对系统暂停运行期间发生的业务及时、有序、完整地记录,及时疏导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并在系统恢复运行及时补充录入。
五、后续处理机制
突发事件已处置完毕或取得预期处置结果后,应终止应急程序。受突发事件影响,需上级地税机关援助支持的,由事发地地税机关通过问题保障平台提出申请。
六、培训机制
各单位要针对金税三期上线工作培养应急人员队伍,做好应急培训规划,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并根据预案确定的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的权限及程序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的时间、规模等由各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奖惩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嘉奖。对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四部分 具体措施
不同级别金税三期系统故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①出现Ⅰ(极其严重级)应急指令的,由省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长申报期限。
②出现Ⅲ(一般级)和Ⅱ(严重级)应急指令的,由市局决定是否要求纳税人采取上门办税的方式进行办理,并在市局网站发布公告。
为确保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各业务能够有序处理,现按系统类别的划分,对应急措施和要求提出指导意见。各单位应参照以下业务应急指引,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金税三期系统应急预案。
一、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部分异常应急处理
金税三期系统部分异常只针对涉及纳税人的税务事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文书受理、各税费种申报征收、发票发售、发票代开、计会统业务、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业务。其中,即办类业务以当场办理为原则,也可在征得纳税人同意前提下,待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正常后通知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非即办类业务的其他事项以延期办理为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应急情况
(1)业务中断:所有纳税人均无法办理涉税业务;
(2)业务缓慢:办结时间超过正常办理时限,造成纳税人排队拥挤。
2.应急措施
(1)业务中断
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准确,地税机关应先予手工受理,并留下纳税人联系电话,约定前来办理的时间。地税机关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并告知纳税人有关办理情况。
(2)业务缓慢
①抽调业务骨干临时充实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辅导;
②增加临时窗口,减轻现有办税窗口的压力;
③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业务处理数量。
3.税收风险
事后补录有可能造成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超过法定期限。
4.后续工作
(1)待系统恢复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补录入系统,并办理相关业务。
(2)对于因系统故障造成的逾期违法违章案件,应做好台帐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运维处理。
二、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异常应急处理
当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包括POS机缴税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系统)整体无法使用时,应按正常程序上报省局,等待省局做出统一安排。部分纳税人在使用该系统时出现异常时的应急措施如下:
1.应急情况
业务中断:
(1)纳税人申报后,金税三期系统无法向TIPS(税库银)系统发送扣款信息;
(2)纳税人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时,金税三期系统无法发出银行端缴税的应征信息。
2.应急措施
(1)纳税人无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向TIPS(税库银)系统发送扣款信息时,应先登录税库银联网系统检查是否存在纳税人的扣款信息,若无纳税人的扣款信息,在金税三期系统中作废原有的电子税票信息后,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或直接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金税三期系统中未生成电子税票信息时),通知纳税人到银行解缴税款。
(2)纳税人无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向银行端查询缴税发出应征税款信息时,在金税三期系统中作废原有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或直接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金税三期系统中未生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时),通知纳税人到银行解缴税款。
3.税收风险
影响纳税服务质量。
三、网上业务系统异常应急处理
本方案所指异常是网上业务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接口出现问题,无法进行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因此无法进行后续的业务操作。
1.应急情况
纳税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纳税人申报和资料报送等事宜,系统服务反应慢,如系统由于不明原因导致大规模用户无法使用,应用崩溃,纳税人无法访问。
2.应急措施
(1)如果系统服务反应慢,暂停非关键业务(历史数据查询等),保证纳税申报业务的应用,从网络和系统两个方面分析查找原因。
(2)在网上业务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处理纳税人申报业务,并且纳税人申报业务需要立即办理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直接办理业务。
(3)各单位应提前熟悉纳税人的数量、类型、网报户数等情况,预估办理金三上门申报业务所需时间和一天能办理的户次等信息,要在1月8日上线前拟定好每日上门申报的范围和顺序,并事先通知税务所和税务管理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告知和组织工作。
(4)部分网报纳税人、委托代征户、网络发票用户在迁移时由于数据原因漏迁,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重新办理登记。
(5)网上开具发票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处理纳税人开具发票业务,并且纳税人发票业务需要立即办理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前台领购少量定额发票应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使用网络发票并符合领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及时与税务管理员联系,变更发票领购簿信息,并到办税服务厅前台领取定额发票。
(6)各单位应提前通知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金三系统无法在网上进行项目登记,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开具外出经营证明的情况,提醒此类纳税人做好准备工作。
3.税收风险
影响纳税服务质量。
4.后续工作
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直接向纳税人说明原因,对于出现的未申报和未扣款成功的,要及时通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