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城关税务分局、市局稽查局、市局票管所:
为贯彻上级会议和《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切实纠正“四风”问题
督导检查的通知》(郑地税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督导检查工作。
一、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局党组一如既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坚决态度,不断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意识,牢记自己地税人员的身份和肩负的责任,破除不以为然、消极应付错误认识和心存侥幸、松懈慢待的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领导
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手段。为起到以检查促落实、以督导促落实的目的,决定在全局成立“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宋成刚
副组长:乔慧霞 史俊梅 吴书杰 王振伟
成 员:赵红勇 赵晓玉 李 红 王书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和问题整改。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明确的17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清理。要坚持“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彻底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务必于近期整改完毕。
(二)督导检查阶段
局领导小组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照17条重点自查内容以及有关制度规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逐条逐项深入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1.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超标准多占办公用房、清理腾退不彻底、不到位,特别是基层税所办公室和周转房使用等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监察室
2.基本建设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楼堂馆所,维修改造项目是否存在豪华装修,是否存在基建项目超标准、超面积、超投资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3.出国(境)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公务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因私护照是否按照规定统一管理,干部职工出国(境)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存在擅自组团或虚报、冒领、转嫁和摊派出国费用,借考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责任科室:人教科
配合科室:计会科
4.公务用车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借用以及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费用,是否严格执行移动征收服务车使用范围和管理制度等问题。是否按照市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对政府援用车辆按问题性质进行了相关处理。
责任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配合科室:计会科
5.公务接待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有价证券等问题,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等问题,是否存在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或内部接待公私不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费旅游、公款娱乐健身等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计会科
6.培训中心等机构场所清理整顿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向所属培训中心等机构场所拨付财政性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培训中心等机构场所或机关食堂违规接待、大吃大喝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人教科
7.“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重点自查“三公”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人教科
8.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无计划无预算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超出会议规定天数、人数召开会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会议,在非定点饭店或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会餐和宴请,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甚至虚报、冒领、转嫁和摊派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人教科
9.津贴补贴发放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津贴补贴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人教科
10.“小金库”清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应列未列单位账户、账簿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套取财政性资金设立“小金库”或隐瞒、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等问题,非省级财政资金是否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核算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监察室
11.预算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无预算支出和自行变更预算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规定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监察室
12.公务卡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监察室
1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没有完整编制采购预算,随意采购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采购、化零为整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14.差旅费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扩大差旅费适用范围,混淆差旅费和会议、培训费范围,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差旅费事前审批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办案审计、集中抽调、学习调动等特殊事项差旅费管理规定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人教科
15.现金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问题。
责任科室:计会科
配合科室:监察室
16.廉洁自律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兼职、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收送节礼、参赌涉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省局“八条禁令”。
责任科室:监察室
配合科室:办公室
17.“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对省、市局最新工作部署把握不够及时、准确、全面等问题,是否存在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三个服务”意识不强,敬业精神欠缺,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等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人教科、监察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
督导检查小组要对督导范围内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负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被检查单位要针对检查出问题进行再次整改。局办公室要利用督促督办手段,建立问题持续整改监控台账,对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督导。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强化执纪问责,注重预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严肃追责。各单位要深入自查、彻底整改,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自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确保效果。各单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加以整改,快速处理苗头性问题,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