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5-00038
  • 新郑市水务局
  • 2015年度,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 2015-10-23
  • 2015-10-26
  • 请示
  • 新水〔2015〕55号
新郑市2015年度中央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国有公益性水库管理单位7个,分别管理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5座。管理方式为分级管理,市水务局为行政主管单位。2008年水管体制改革后,新郑市编委以新编[2008]18号文核定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总数为98名。

二、2015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内容

维修养护内容主要包括1、望京楼水库、老观寨水库、唐寨水库、青岗庙水库的主体工程、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维护及护坡浆砌石翻修、护坡养护土方、坝区绿化等。2、黄水河河道堤坡土方养护、排水沟翻修等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复的计划实施,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维修养护项目由各水管单位具体实施,市水务局提供技术指导并进行质量监督。维修养护实施进度严格按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新郑市水务局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对所有材料设备,严格把关、施工工艺、操作程序遵循有关规范要求。同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

三、维修养护项目投资

我市2015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项目计划预算资金为8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由市水务局组织相关管理单位实施,由新郑市水务局成立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经费支付程序,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维修养护任务。

项目全部实行合同管理,一般性的维修养护工作采取委托相对固定的班组操作,专业性较强的观测设施、混凝土、机电设备等的维修养护委托专业化的维修养护单位承担,超过限额的维修养护项目按规定实行招标。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维修养护设备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集中采购。及时划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组织绩效考核,做到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挪作他用,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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